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有关科技示范基地:
为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和示范展示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以及我区水稻玉米单产提升等要求,我厅制定了《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有关要求,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聚集,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加快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加快信息化人工智能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各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遴选、发布一批本区域引领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并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或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100%示范展示推介,建设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70个以上,培育科技示范主体1230户以上,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稳定县乡两级农技人员数量,确保只增不减。组织240名以上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接受不少于5天的连续脱产业务培训,3000名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不少于2天)的先进成果普及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150名以上。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实施范围
在14个市61个县(市、区),12个厅属单位、3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项目。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推进“揭榜挂帅”,农技人员联合科研院校专家等根据生产需求“揭榜”开展农技服务;实行协同推广机制,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联合市场化主体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搭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平台,按照产业特点设置区域工作站点,基层农技人员、创新团队专家、科技特派团(员)、特聘农技员等联合开展服务。
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自治区有关单位要围绕农机农艺融合、减损提质及地方品种改良利用等单产品质效益提升关键环节技术需求,做好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总结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8套以上(其中1套为粮油作物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模式)。
实施生态农业循环技术示范推广,自治区有关单位要围绕养殖业节粮降耗、降本增效、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等关键环节技术需求,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种养一体化生态循环、养殖尾水利用生态循环等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示范展示,总结生态农业循环示范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模式2套以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
(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作用,聚焦单产提升、生物育种、减肥减药、节粮减碳、智慧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面向全区推介发布一批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推介发布本区域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各项目县(市、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本县(市、区)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并制定农技推广计划。
(三)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持续打造一批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支撑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每个粮食生产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规范基地管理,树立统一标识牌,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标识牌样式见附件9)。
1.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在昭平县、钟山县和平南县升级打造部级粮食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2.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广西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站、鸣鸣果业武鸣基地、金穗农业隆安基地3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方案另行批复,工作内容详见附件4)
3.自治区级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在桂林市、柳州市,武宣县、南丹县、陆川县、贺州市八步区、融水县建设7个自治区级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工作内容详见附件5)
4.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县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不少于200个,试验示范综合技术方案及本区域内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技能交流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开展不少于200场次示范展示活动。(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5.培育当地科技示范主体。聚焦当地特色产业,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中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一批农民技术员,每个县(市、区)每个行业遴选10—40人,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各项目县(市、区)要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通过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纸等方式,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创新团队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支持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推行分级分类培训,重点讲解管理政策、当前形势、发展思路及典型案例。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建立骨干人才库,明确培训内容并指导协调项目县(市、区)开展培训,重点提升重大技术应用能力。项目县(市、区)要制定本县(市、区)分类分级培训方案,启动选派程序并进行公示,重点提升实操能力。承担培训工作的机构要根据自治区要求设计培训内容,完成培训工作并归档。鼓励各地探索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学历结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毕业生优先接受培训。(工作内容详见附件6、7、8)
(六)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继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项目县(市、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每个县(市、区)按所实施项目涉及行业各招募特聘农技员1—2名,其中畜牧业以招募防疫员、家畜繁殖员为主,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及试验县(市、区)按需招募特聘农技员兼风险巡查员。招聘条件及程序可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
(七)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在典型生态区建立生物育种玉米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密植、水肥一体化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起来,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对转基因作物的监管和风险评估,确保其安全、合规。(方案另行印发)。
(八)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探索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统计各地信息化和包村联户工作情况。鼓励农技人员在线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线开展农技服务的力度,打造“云上桂农技”,扩大“八桂田头课”“专家大讲堂”等网络直播讲堂影响力。
四、补助内容
本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经费使用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执行。项目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细化经费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工作内容,因地制宜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工作。
(二)强化管理,提高效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紧盯执行进度,力争2025年11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90%。各项目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做好总结,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项目的良好氛围。各项目县(市、区)、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送总结材料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gxnjtg@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蒋婕,0771-5855352;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沈莹(种植),13607715546;自治区畜牧站卿珍慧(畜牧),18376648834;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荣仕屿(水产),17344223416;自治区农机服务中心江海亮(农机),17758659698。
附件:1.市、县(市、区)项目评审结果及工作内容
2.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生态农业循环技术示范项目评审结果及工作内容
3.农业农村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工作内容
4.国家级示范基地、厅属有关推广机构项目评审结果及工作内容
5.自治区级示范站项目评审结果及工作内容
6.种植业骨干人才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安排
7.畜牧水产行业骨干人才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安排
8.农机行业骨干人才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安排
9.标识牌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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