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农局办发[2020]67号关于印发《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农局办发〔2020〕67号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
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0〕1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指导目录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0〕81 号)和《关于做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的函》(百数函〔2020〕140号),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改革,助力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针对群众异地线下办事的需求,在全市推行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服务模式,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通过属地和异地相互委托或授权,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可办,为群众办事增添便利,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通办事项及通办范围
经过梳理各县(市、区)已认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针对办事频率较高、申请材料较少、便于操作的事项列入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事项目录表(附件1)。
全市范围内县(市、区)通办。
三、通办模式
异地接件,属地办理。事项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签订属地异地授权协议书,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权责边界,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分层级、分区域审批,由不同实施主体按层级、管辖区域盖相应机关公章,出具办理结果文件,实现材料异地接件、受理,属地审批、制证,属地或异地送达。
四、实施流程
本方案实施范围内的申请人,属地和异地部门按以下流程办理事项。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通办目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指导目录及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实际,经过研究,制定了我市通办事项目录(附件1)。各县(市、区)局可以加强沟通,可以根据实际,梳理增加通办事项清单,提高通办事项数量。
2.统一通办实施清单。市局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市大数据发展局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做好实施事项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属地和异地部门按照本系统通办事项目录(见附件1)、通办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流程(范本)(详见附件2)完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相关要素的修改。
3.签订授权书。各县(市、区)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签订属地异地授权协议书(详见附件3),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接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的权责边界。
4.编制公布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事项目录。属地和异地部门按照通办事项办事指南(附件2)和通办事项目录(附件1),并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显处位置公布。
(二)开展通办服务
1.接收和初审。申请人就近申请同城通办事项,各服务窗口应予接收,并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齐;符合要求的予以流转。
2.材料流转和受理。异地接件窗口接收通办事项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送达属地审核窗口,属地审核窗口在接到材料后应予以受理。材料流转时间不计算在该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内。
3.审核和制证。属地审核窗口,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按相关事项的审查流程进行审核或组织现场审查,并将办理证件快递送达接收窗口或申请人。
(三)一体化平台录入办件。属地审核窗口将受理、审批整个流程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结,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体现。
(四)归档。异地和属地部门分别归档。
(五)后期监管。市局法规科不定期对本系统同城通办各受理窗口进行指导检查,并对推进同城通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同城通办是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同城通办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指定专人落实,切实推进同城通办工作的稳步开展。
请各县市区(市、区)将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联络员名单(附件7),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法规科邮箱bsnyncjfgk@163.com。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县(市、区)窗口要认真做好同城通办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办理。要严格实施通办事项标准化,统一和规范实施清单要素“八统一”,规范各事项的受理、转办、审核和反馈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衔接顺畅,从2020年10月开始,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依申请“同城通办”事项统计表(详见附件6)报送至市局法规科邮箱bsnyncjfgk@163.com。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窗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微信、互联网等手段,做好本系统同城通办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同城通办知晓率,便于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方式。
附件:1.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事项目录
2.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
办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范本)
3.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属地异地授权协议书
4.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同城通办服务告知书
5.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同城通办事项提交申请材料登记表
6.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同城通办”事项统计表
7.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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