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定点服务机构,承担本单位的招标代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增补入库。
(二)服务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承担我中心依法可委托由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
(三)服务期限:3年(按入选通知函的确定日期起算至2028年12月31日)。根据服务效果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效果不能满足我中心要求,或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将直接取消代理机构资格。
(四)原有已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需重复参选。
二、申请入库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实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
(三)在南宁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远郊)内有业务场地、人员设施且具有政府采购标准化电子评标室。
(四)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履职情况良好,2020年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
三、遴选文件获取
有意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ykzxzl/)自行下载遴选文件。
四、遴选文件递交
遴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4日15:00-18:00时。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遴选结果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ykzxzl/)。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
联系人:吕思明、黄豪;联系电话:0771-31003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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