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有关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协调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1〕77号),设立农垦处,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区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区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做好农垦改革后续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垦区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垦区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垦区农垦信息统计,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承担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农办”)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接受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自治区党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自治区党委农办的统筹协调。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1.根据厅发〔2019〕28号文件规定,设立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办秘书处、农办综合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5个职能处室,另设立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1个。2.根据桂编办复〔2020〕159号文件,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3.根据桂编办复〔2021〕77号文件,设立农垦处。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573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96.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2.18万元,下降1.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96.3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2.18万元,下降1.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同。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同。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2年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2年相同。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40.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3.46万元,下降38.71%,主要原因是1、2022年比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2、2022年支出年初结余的信息进村入户项目及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需结转至2023年的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5736.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054.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0.41万元,下降6.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388.9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开支及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53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疫情解封后线下培训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厅本级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人员抚恤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7.28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45.6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本级及农业综合执法局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经费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66万元,减少7.41%,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基数降低。
4.农林水支出(类)20013.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渔业发展、其他农业支出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87.21万元,减少8.6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压减渔业发展、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等项目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类)389.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37万元,减少11.4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降低。
6.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2年相同。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8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4.77万元,增长23.93%,主要是因客观原因年末未能完成使用,结转下年的项目经费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054.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0.41万元,下降6.06%。其中:基本支出7232.39万元,项目支出16822.55万元。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376.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05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主要用于培训支出、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支出,差异原因为节约使用三公两费。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108.45万元,决算支出865.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厅系统人员进修培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精神节约使用三公两费。
2.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年初预算数565.2万元,决算支出523.8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农业农村系统各院校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92.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报名学员数减少,按实际人数发放定向培养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24.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厅本级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人员抚恤支出等,差异原因为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612.35万元,决算支出720.1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541.16万元,决算支出52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职工人数产生变化,按照实际人数及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70.58万元,决算支出262.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职工人数产生变化,按照实际人数及基数缴纳职业年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506.1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根据去世人员工资测算抚恤金,追加一次性抚恤金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50.29万元,决算支出245.6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职工人数产生变化,按照实际人数及基数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62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渔业发展、其他农业支出等支出。差异原因如下: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4192.25万元,决算支出4579.9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增加工资、补贴及在职在编人员晋级工资预算等。
2.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2992.05万元,决算支出2319.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事业管理和运行保障、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评审劳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降低日常保运转经费,人才引进、招聘及职称考试开支减少等。
3. 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199.95万元,主要用于年中追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
4.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数1405.56万元,决算支出1451.1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动态监管,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追加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资金预算。
5. 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数602.89万元,决算支出478.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治建设、委托法律顾问服务、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执法专项行动活动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执法专项行动活动开支。
6. 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数936.1万元,决算支出860.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同样条件下选择报价低的第三方进行合作,压缩支出,节约资金。
7. 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数2282.87万元,决算支出1668.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变化调减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等开支。
8. 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数4711万元,决算支出4281.24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行业产业宣传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同样条件下选择报价低的第三方进行合作,压缩支出,节约资金。
9. 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304.34万元,主要用于年中追加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补助资金。
10. 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年中追加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11. 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决算支出3826.41万元,用于直属国有困难企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追加中央农业生产专项资金-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开支。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5.87万元,支出决算为38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职工人数产生变化,按照实际人数及基数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32.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 %。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晋级晋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74%。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相同。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7%,比上年增加5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1.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57万元,全部为年中追加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3.57万元。原因是疫情解封,2023年开始开展出国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农业农村厅机关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5个,累计1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赴阿联酋开展农业领域经贸交流合作(2人);
2.赴柬埔寨开展农业领域交流访问(3人);
3.赴文莱参加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系列经贸合作活动(2人);
4.赴美国开展农业领域交流访问(3人);
5.赴越南开展农业领域交流访问(2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原因是根据审批,2023年购置越野车,2022年购置小轿车。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厅机关日常公务活动及出差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农业农村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6.09万元,平均每辆5.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7%,比上年增加0.57万元,原因是疫情解封接待略微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次43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34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25万元,降低5.16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55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经费增加,疫情解封,到基层检查和考察工作恢复正常,差旅费较2022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5.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5.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8.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5.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主要负责人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84个,项目支出总额2269482.9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6个,本级项目支出19234.5万元(含其他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58个,对下转移支付2250248.4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22335.29万元,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327913.17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02207.5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7.8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7.38%;18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62749.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2%;8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45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2%;8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00026.2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5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2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被评为四等等级的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未发生接待业务且已及时申请收回资金的公务接待费项目;以及年底下达资金,无法在2023年完成建设的项目。二是个别指标设置过低,不便于评价和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指标设置。在编制绩效指标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避免出现指标值设置过高或过低现象,影响项目的自评结果。利用自评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对于设置过低的指标值,应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5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3.9万元,执行数为428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在央视广告宣传广西农产品品牌,每次播出时长15秒,《新闻30分》、《新闻联播》提示收看、《朝闻天下》全年共播放350次;二是成功举办了一场广西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三是在央媒发表了《南“橘”北“莓”双向奔赴·广西、黑龙江特产互荐温情“出圈”》等25篇精选文章;四是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发表了《广西粮食生产实现面积产量“四连增”》等农业宣传文章30篇(条/次);五是举办、参加农产品展示等对外交流活动18次。六是设置了广西综合形象展区、专业展区、各市展区和电商直播展四大功能板块,共设置1089个标准展位,参展企业1100多家,参展产品3500多种,200多家国内大型农批市场连锁机构等采购商参加了农交会。农交会突出服务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新增了农村金融展区、农产品物流展区,扩大了电商直播展区规模,邀请网红直播团队直播带货,现场推介各市特色农产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多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中国国际海洋牧场及渔业博览会、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农业展未能如期举行。下一步改进措施:次年应加强绩效跟踪监控工作,督促承担单位合理做好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预计无法开展的工作,及时申请收回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
2.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5.09万元,执行数为145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水稻、玉米种子等共610个农产品相关生物安全样品检测。二是完成810盒水产品快速检测试剂盒采购。三是完成10000条“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条采购。四是完成5424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五是生成1份广西特色水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多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农产品相关生物安全样品检测未完成年初监测611个的目标,其主要原因是年初测算无法做到精确预测,农产品相关生物安全样品检测工作需要结合当年监测情况去开展,因此实际完成情况稍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精准度。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求和市场变化,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科学预判检测数量。在设置年度检测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状况,并在年中监控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指标。
3.中央农业生产专项资金-头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8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培训任务700名学员的培育工作。其中,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培训学员400名,中国农业大学培训学员300名。二是培育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素质得到提高。韦新连、胡菊花、邓深松、许仲强、韦刚、杨福剑等6名国家级“头雁”学员入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庞乃雄、钟石军等一大批学员当选市县乡各级政协委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和推广成功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培育,推动相关经验可以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二是持续优化和改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进行优化和改进,确保项目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
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7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0万元,执行数为8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培养广西现代青年农场主578人、高素质农民豇豆质量安全培训750人、广西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兵支书”)培训105人、“农村青年主播”培训58人、广西农业经理人882人、农产品电商达人603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实际验收情况,结合节支的要求,尽量做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要求,因此实际培养人数超年初目标值2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避免过于保守或过于激进的目标值设定。二是加强目标管理。提高指标值设定的精准性,确保目标值既具有挑战性又具有可实现性。三是结合以往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编制。在编制下年度项目预算时,应结合以往年度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使绩效指标值的设置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高度匹配,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压力性。
5.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6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47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公司、广西南珠集团公司、广西渔轮厂、广西北海海洋渔业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物资供应公司、广西桂兴投资发展总公司、广西水产石油公司、广西北海海洋渔业总公司南宁网具厂共8家企业的补助。二是为南珠集团62人、石油公司1人、种子公司1人共64人缴纳社保。三是共完成补助企业留守管理人员96人,其中部分人员兼任多家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春节慰问金于12月底补助到企业,用于慰问留守职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绩效指标。二是结合以往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编制。在编制下年度项目预算时,应结合以往年度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使绩效指标值的设置与预算确定的完成时限匹配。
6.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激励资金-补助市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00万元,执行数为5328.47万元,完成预算的40.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奖补2022年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51个县(市、区);二是项目的实施对当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保持稳定的影响程度明显。2023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252.05万亩,增长0.2%;粮食产量1395.4万吨,比上年增长0.2%,粮食生产连续四年实现面积、产量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跟踪,及时与资金使用单位调度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对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深入分析原因,针对影响支出进度的关键性问题,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推进。二是建立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建立预算执行定期分析报告机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月度分析,及时统计各单位、各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督促均衡用款并加快支出进度。
7.2023年自治区财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8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787.7万元,完成预算的78.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据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2023年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为15104.89公顷,折合22.66万亩,完成2023年任务的113.3%,超额完成任务;二是项目的实施对当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保持稳定的影响程度明显,大豆全年产量10249.93吨,全年每亩单产89.36公斤;玉米全年产量44647.18吨,全年每亩单产399.10公斤;再生稻全年产量7392.57吨,全年每亩单产198.86公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资金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和责任落实。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确保请款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压实业务处室、单位责任,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查找具体原因,排定分月度支出计划。
8.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补助市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23万元,执行数为7006.34万元,完成预算的69.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奖补收贮存优质草料隆安县12158.48吨、西乡塘区5040.37吨等12个县(区)共6.97万吨;二是完成奖补雁山区广西嵘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引进288头牛、平南县益联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110头牛、广西东兰县华原牧业有限公司100头牛、广西大化县康鑫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01头羊,共599头;三是完成奖补南宁市5个、桂林市13个、梧州市3个、防城港1个、贵港8个、玉林12个、百色7个、贺州1个、河池2个、来宾7个、崇左1个,共60个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四是完成奖补博白县广西桂牛水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34头回收杂交母水牛;五是完成奖补2022年新增犊牛的母牛共3999头,其中,隆安县688头、马山县1303头等17个县。六是支持新扩建畜禽生态养殖示范场234个,撬动社会投资约65亿元;支持新增牛犊4.89万头,增长22.25%;收贮优质饲草料90.35万吨,增长14.48%。省部共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2023年新增国家级示范场10个,居全国第4位;自治区级示范场10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资金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业务处室沟通,以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为抓手,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力度,使预算管理工作组织规范有序。加强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效率,降低结转结余率。
9.2023年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我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287.17万元,执行数为37147.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南宁市西乡塘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新建10万头生猪项目等21个项目的建设验收;二是完成3个设施水果项目建设,建设面积551亩,带动社会总投资366万元,补助方向总投资280万元;三是完成对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0万羽养鸡场项目等6个项目的建设验收;四是完成对北海市大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0吨拱棚对虾养殖项目等21个渔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设验收;五是完成1个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设验收;六是共完成建设了20个水肥一体化项目,面积1.6万亩,总投资5620万元;七是完成10个设施桑产项目的建设验收;八是在区内及全国重要城市共计举办49场产销对接活动,其中自治区级9场(次),市县40场(次)。九是完成164个设施畜牧项目的建设验收;十是完成对广西福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吨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项目等15个项目的建设验收;十一是实际完成48个设施蔬菜项目建设验收。十二是共完成25个设施食用菌项目的建设验收。十三是项目实施效益较好,拉动了产值。其中,果品产销对接活动现场合同交易额为672398.59万元、食用菌产值增加额为14097.33万元,水果产值增加额为7095.29万元、桑蚕产值增加额为3826.71万元、畜牧业产值增加额193164.95万元、渔业产值增加额36110.64万元、蔬菜产值增加额4455.8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指标值设置过低,实际完成值超额完成3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避免过于保守或过于激进的目标值设定。二是加强目标管理。提高指标值设定的精准性,确保目标值既具有挑战性又具有可实现性。三是结合以往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编制。在编制下年度项目预算时,应结合以往年度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使绩效指标值的设置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高度匹配,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压力性。
10.2023年秋粮“一喷多促”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厅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2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执行数为8670.07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玉米喷施面积为40.46万亩。二是完成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为147.82万亩。三是完成水稻喷施面积为160.00万亩。四是项目的实施对当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保持稳定的影响程度明显,2023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252.05万亩,增长0.2%;粮食产量1395.4万吨,比上年增长0.2%,粮食生产连续四年实现面积、产量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地区因台风等天气原因,错过水稻玉米一喷多促和统防统治实施的关键农时,当年仅完成了40.46万亩的喷施面积,未能全部完成喷施42万亩秋粮“一喷多促”秋玉米的目标。二是部分群众担心植保飞喷作业影响到桑叶和蚕虫的健康,不支持飞喷作业,导致当年仅完成147.82万亩的飞喷面积,未能完成喷施“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晚稻150万亩的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天气监测和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农时安排的准确性。二是优化喷施作业安排。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植保飞喷作业的认识,解释其对农作物和蚕虫的益处,减少误解和抵触情绪。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法,在飞防作业前,应详细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选择合适的喷施时间和方法,避免对桑叶和蚕虫造成伤害。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提供科学施肥用药服务指导,确保飞防作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简化程序,加快组织实施。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乡、村两级核准秋粮“一喷多促”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并派专人全程监督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现场喷施。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地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秋粮“一喷多促”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产销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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