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厅机关大院办公水电等设施的安装、保养、维修服务;负责厅大院房屋修缮、物业管理;负责大院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管理厅机关工作用车;协助厅机关完成会议会务及接待任务;负责农业农村厅固定资产和机关食堂管理;负责厅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户籍管理,消防安全,拥军优属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与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机关服务中心整合,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为顺应机构改革发展,更好地适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需要和本中心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后勤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关于同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批复》(桂农业人〔2011〕31号)中心内设机构为六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物业科、保卫科、服务科、车管科。各科工作职责如下:
综合科:负责中心文电、接待、外联、机要、人事、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行政、劳资、社保、福利、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工青妇及退休人员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中心办公用品采购。
财务科:负责编制中心年度预算、决算,监督、管理中心各项资金的使用;对中心非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运行成本的统计、分析和评价;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政府采购;负责中心各项经费的追加申请;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的经费管理。
物业科:负责厅机关办公区水电、电梯、办公用房及公有住房的维护与修缮等;负责全厅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与社区联系沟通;监督物业公司落实履行服务合同。
保卫科:负责厅机关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户籍、流动人口、民事调解、征兵、拥军优属等工作;配合厅机关做好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应急维稳等工作。
服务科:协助厅办公室文电文印、机要交换、厅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协助厅离退休处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厅办公室对机关食堂的管理;协助和指导厅机关生活区业委会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孩入托入学、小孩统筹医疗、工会会员福利等事务;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后勤服务工作。
车管科:负责司勤人员日常管理、安全教育;负责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调度与租赁等。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附件1)。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61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2万元,增长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2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管理运行保障经费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61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1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2万元,增长1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2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管理运行保障经费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1.3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及改革前获得荣誉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死亡职工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3万元,降低27.04%,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3)农林水支出(类)1471.07万元:主要用于三个厅办公区的保运转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5.04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未完工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3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2万元,增长10.5%。其中:基本支出685.65万元,项目支出924.6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7.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主要用于厅机关大院整个办公系统的保运转,能耗节约,降低费用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分项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34.38万元,决算支出46.7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费用追加,增加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46.85万元,决算支出30.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6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3.42万元,决算支出1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去世职工的死亡慰问。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5%。分项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1.67万元,决算支出14.3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66.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9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分项如下: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33.8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等。
2. 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14.52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后勤支出费用增加。
3.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1495.58万元,决算支出1422.67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1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6%。分项如下: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35.14万元,决算支出23.5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66.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7%。主要是由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1%。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增加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比上年增长1.1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易出故障,费用随维修次数的增加有所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比上年增长1.14万元,原因是车辆陈旧,易出故障,费用随维修次数的增加有所增长。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机关后勤保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99万元,平均每辆2.9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货物支出总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服务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957.1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957.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57.1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值年初设置过低;二是部分设施设备故障或问题因无配件或设备更换等原因未能及时维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对于年初设置过低的指标值,需要加强预算编制阶段对绩效指标值的研究,确保科学合理地设置年度绩效指标值。通过总结上年度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转化为事前规范性要求,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自评部署工作中。二是优化备件管理和设备维护。对于因无配件或设备更换等原因未能及时维修的问题,可以通过优化备件管理,确保关键备件的及时供应,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此外,设定故障维修整改时限,提高反应速度和维修效率也是必要的措施。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
1.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3.7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5.87万元,执行数为552.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七星路、青山路两个办公区共12600平方米的维修维护;二是完成2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5台国产电脑共10台办公设备的采购;三是2023年三个办公区共安全供电356万度;四是通过项目的实施,2023年完成了办公楼安全隐患排查和维修、完成办公设备购置、及时支付水电费,有效改善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保障了全厅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值年初设置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研判,在设定绩效指标时进行深入调研,参考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和计划标准,结合往年项目实施情况,科学设定指标值,并尽量从严、从高设定,做到编细编实年初预算,争取指标值设置更精准。二是加强绩效指标监控,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时申请调整绩效指标,保证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值不存在明显偏差。
2.物业管理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7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6万元,执行数为3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完成三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工作,服务面积共45056平方米(其中七星路办公区24621.08平方米、青山路办公区20435平方米、新民路办公区1000平方米);二是2023年共聘用物业服务人数61人;三是按月对办公区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经维护保养,办公区内的消防配供电设施、消防栓、应急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通讯、灭火器、消防电梯等消监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业主报修的问题均得到及时受理和维修;四是严格执行我厅安全保卫服务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全年未发生安全治安责任事故和火灾责任事故,确保了全厅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设施设备故障或问题因无配件或设备更换等原因未能及时维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在最佳状态下运行。通过制定详细的检查和维护计划,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避免因配件短缺导致的维修延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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