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发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4〕36号)
为开展科学研究,保护海菜花属植物湿地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于2024年4月26日申请全株采集(包括根、茎、枝、叶、花、果实)灌阳水车前(学名:Ottelia guanyangensis)、靖西海菜花(学名:Ottelia acuminata var. jingxiensis)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各50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有关规定,且申请采集植物已具有采集地农业农村部门签署同意的审核意见,有明确的科研项目用途,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批准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2024年第1号,有效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11月30日),同意其在广西境内采集有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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