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现将《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农产品销售流通的工作部署精神,实施2025年“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项目,助力完成我区农业增产增收目标任务,保障大宗农产品顺产顺销和农民收入。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巩固产业帮扶成果,开展品牌宣传、产品推介、互动交流等活动,推动线上线下产销精准对接,力争单场活动现场销售和合同交易额达2000万元以上,把“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农产品营销品牌,进一步畅通我区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供应链,提升“桂字号”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区农业经济持续向好。
二、项目安排
(一)补助金额:自治区安排财政补助资金810万元,补助有关单位在区内外举办有一定规模的“桂字号”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30场(次),其中,补助市县27场(次)活动经费710万元,财政直接补助到市县;补助3场(次)全区大型夏季水果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100万元,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二)实施主体: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水果技术指导站;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时间: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要求,产销对接活动项目实施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前。要求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形成实际支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品牌形象,提升活动影响力。为扩大“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影响力,各单位按照2024年自治区层面设计的活动统一主画面KV,做好活动相关延展工作。要求区、市、县三级每一场活动按照统一活动名称、统一活动形象、统一活动应用场景“三统一”布置产销对接活动现场。活动名称命名规则:2025年“桂字号”xxxx(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产销对接(xxxx举办地)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桂字号”农业品牌的关注度,更深了解“桂字号”农产品产销活动。
(二)精准产销对接,注重活动实际成效。
产销对接活动以“桂字号”区域公用品牌为主,带动当地特色农产品,鼓励到区内外农产品消费量大的一、二线城市开展活动。活动要有一定规模,区内每场活动规模达120人以上,其中农产品采购商不少于50人,广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少于70人。区外每场活动规模达80人以上,其中农产品采购商人数不少于50人,参加的广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要体现联农带农成效,参加的广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关联的农户不少于50家。每场活动争取达成现场销售、签订采购订单或与销区达成长期意向合作协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
(三)创新活动形式,突出线上线下结合。要积极对接举办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走访考察活动并与市场管理方、商户交流,或与大型供应链公司座谈。同时,对接京东、天猫、腾讯、抖音等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充分利用本地网红直播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桂字号”农产品系列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培育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基地,形成“桂字号”农产品矩阵式线上销售集群,促进农产品线上销售额稳步增长。
(四)强化活动宣传,提升“桂字号”品牌影响力。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在活动举办地主流媒体、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推介,“桂字号”农业品牌新媒体矩阵对每一场次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每场活动要在举办地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宣传报道5篇以上,制作1条以上线上推广视频。同时,要以产品品质提升“桂字号”农产品品牌形象。参加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品类以“桂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为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一品一码”、产地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确保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会,力戒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活动实效。坚持市场导向,围绕畅通农产品流通各环节,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解决堵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与国内大型农批市场、供应链企业、社区团购、直播团队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项目采购商数据库,并积极搭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产品采购商、经销商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平台,促成合作意向,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做好项目验收,总结活动成效。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在每场活动结束后15日内按照《项目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做好项目总结验收。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的项目验收,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黄俊源,联系电话:15296526633、0771-5858236)。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实际对市县活动进行抽查。
附件:1.补助活动项目名单
2.项目验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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