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7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区“10+3+N”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工作内容
2024年在全区14个设区市本级和111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主题,聚焦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点开展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素养3项主要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及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4个专项行动,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全区围绕粮油主题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全年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60%(任务分解见附件1、2)。
(一)重点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优先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联合种植管理部门准确遴选培训对象,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服务粮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粮油农产品的加工工艺、植保防治、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农机设备操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培训。重点开展以下专项培训:
(1)水稻单产提升培训。在武鸣区等13个千亿斤行动粮食产能重点县以及全州县等8个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组织开展水稻单产提质增效专项培训,助力水稻扩面增产。
(2)大豆单产提升培训。在靖西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大豆单产提升整治推进县以及32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县加强大豆生产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区域继续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
(3)玉米单产提升培训。在桂平市、兴宾区、田阳区等玉米单产提升整治推进县,马山县、兴宾区等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重点县,横州市、忻城县等地理标志产品(玉米)主产区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技能培训。在贺州市开展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技术培训。
(4)油菜产业发展培训。在全国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南丹县以及22个冬种收籽油菜补贴暨稻油轮作补贴项目县重点围绕油菜种植及加工关键技术组织培训。
(5)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各豇豆主产区要联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管理部门组织豇豆种植户开展豇豆质量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6)农机手培训。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县(市、区),第一批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20年以来获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联合农机化管理部门,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群体开展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培训。
2.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专项培训。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践行大食物观,进一步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
(1)加强蔬菜、瓜果、糖料、茶叶、中药等园艺作物和热作等领域技术培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促进农产品质量和产销效益提高。韭菜主产区应加强韭菜绿色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2)抓好畜牧、家禽、水产品等养殖关键技术培训,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促进养殖业主要产品生产供应稳定发展。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冷链物流、三产融合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各设区市,藤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扶绥县等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加快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相关产业岗位所需人才,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组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2.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支持脱贫地区特别是马山县等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隆安县等24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高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3.开展自治区级“头雁”人才示范培训。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电商达人、高素质女农民、青年农民和退役军人村支书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作为国家级“头雁”人才储备。
(1)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为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农业人才,壮大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继续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培育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2)实施高素质女农民、退役军人村支书、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训计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重点群体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为各类高素质农民提供个性化培训服务,加快建设“头雁”人才队伍。各市因地制宜至少举办一期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专题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举办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专题班。
(3)实施农产品电商达人培养计划。为加快高素质农民适应农业发展新业态变化,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以集中培训和技能竞赛相结合的形式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商达人。
4.开展渔民就业技能帮扶培训。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北部湾沿海区域等地区开展渔民就业技能帮扶“暖心行动”,加强农业渔业生产技能培训及帮扶政策普及,鼓励渔民转捕为养,提升其转产就业能力。
5.培育农民讲师。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一批综合素质高、示范带动力强的种养大户、技术能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组织举办农民讲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农民讲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吸引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加入兼职教师队伍,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
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千万工程、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1.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举办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活动),全区不少于500个(次),其中,各市辖区不少于2个(次),各县(市、区)不少于6个(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时长不超过1天。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农民丰收奖、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普通话推广、农村残疾人帮扶、防灾减灾应急性培训等益农活动协同开展,围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开展,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内容,培育文明乡风。活动所在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2.开展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坚持协同融合、创新发展、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为高素质农民提供优质科普服务。各农业院校(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应结合生物育种产业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等科普活动,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品质和抗病能力。鼓励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积极建设“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支持科技小院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对接等措施。
3.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农广校、职业院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
(1)开展高素质农民中职学历教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45号)要求,继续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免费中等职业教育,2024年全区计划招生培养2000人。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机衔接机制,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优化参训农民学历结构。有中职学历教育任务的市、县(市、区)应主动衔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设计、师资选用及跟踪服务形式等环节应满足中职学历教学大纲学分要求。
(2)组织动员参加高职教育。动员有学历提升需求的高素质农民报读高职院校。联合具有适合条件的高校和项目县探索共建高素质农民培训—中职—高职(大专)教育贯通培养的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
(四)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
2024年遴选百色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拓展培育目标,拓宽培育内容,创新培育方式,探索培育路径,统筹多方资源,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大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强化资金监管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制定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助标准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带头人等培训标准为人均3600元以内。
2.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及豇豆质量安全专题等培训标准为人均1200元以内。
3.农机手、渔民等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市级培训班培训标准为人均2000元以内,县级培训班培训标准为人均1500元以内。
4.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等培训标准为人均5000元以内。
5.高素质女农民、兵支书、青年农民、农民讲师等培训标准,区内不超过400元/人·天,区外不超过550元/人·天。
(三)开支范围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含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
1.工作支出:培训需求调研、招生发动、学员遴选、档案管理、项目验收、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宣传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培训管理服务等方面支出。
2.教学支出:购买(编制)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学培训(实践实训)耗材(设备)开支、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开支;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等相关费用,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学习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3.学员支出:学员食宿费、学习用品以及培训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开支;培训期间产生的统一往返、接驳交通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过程管理
各地要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完成教育培训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本级全部培训机构指导工作,做好需求摸底调研,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做到一班一计划。精选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做好学员培训考核,规范印制及发放结业证书。加强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各地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优秀典型,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评分标准》(附件3)及《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归集档案清单》(附件4)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提升工作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如存在其他部门工作要求冲突、农时农节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等情况,应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申请调整培训任务,确保全区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培育体系
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基地,可满足高素质农民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教育培训需求的“一主多元”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全国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线上教学资源,吸收全国各地优质培训资源,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
(三)精选培育对象
围绕产业和农民需求,选准培育对象。培育对象要求年满16周岁,优先选拔55岁以下,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人员。
(四)优化课程设计
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对照《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附件5),满足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的学时要求。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发精品课程,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上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介绍当地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宣传好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技术技能类型培训班应根据区域特点加强针对性,培训内容设置应做到分产业选题、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实施。经营管理型和带头人培训班应至少组织一次到本市或本县(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实践观摩教学,依托全国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适当以线上学习的形式将全国各地名师精品课程纳入培训课程计划。
(五)夯实基础条件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纳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科技特派团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农民讲师和土专家,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
2.加强教材选用。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根据《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选用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农播发〔2023〕25号)要求,做好培育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工作。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积极选用《“千万工程”简明手册》,推动“千万工程”好经验好做法入教材、入课堂。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3.加强基地建设。鼓励各地建设优质培训基地,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及农民田间学校。继续开展第三批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遴选工作,挖掘一批优质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支持示范基地持续性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
4.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丰富线上学习渠道,确保信息化教学质量。适时开展粮油生产技术直播培训,开发精品网络课程,鼓励农民学员线上自主学习。组织农民参加线上学习,应规范购买线上学习服务,选用具备在线学习、直播授课、学习测评、学时统计、实时监测、质量评价、学情追溯等基础教学管理功能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
(六)做好信息调度
1.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育全过程管理。所有农民培训班及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活动)均要求做到培训信息100%入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维护本级培育对象、机构、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加强对系统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培育机构正确录入培训信息,重点跟进粮油专项任务的录入进度,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培训班结业前培训指导学员熟练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学情评价,提高线上评价参评率及满意度。通过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用好农业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审计和绩效管理要求,及时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开支进度。
(七)用好培训机构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本级所有培训机构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优先选用持续稳定承担且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加强对本级所有培训班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三年(含)以上农民教育培训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经验;具有完成培训任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八)跟踪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建立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参训学员的发展动态、产业需求、荣誉奖项等信息。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上一年度参训学员重复培训跟踪率应不少于10%。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设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门政策或以地方政府名义出台针对高素质农民的专门文件,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引导有能力的学员积极申报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等;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指导服务高素质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请各市、县(市、区)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高素质农民培育2024年度工作方案,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档案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人:罗云,联系电话:0771-2182555;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黎梦荻,联系电话:0771-2182826,电子邮箱:gxngxpxb@126.com。
附件:1.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训单位任务分解表
3.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评分标准
4.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归集档案清单
5.2024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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