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锚定渔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现征集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和资金额度
(一)重力式深水网箱。建设网箱框架、网衣、锚泊设施、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养殖管护平台等。补助标准:40米≤周长<60米补助上限为8万元、60米≤周长<90米补助上限为16万元、周长≥90米补助上限为24万元,且补助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建设规模:要求项目离大陆岸线10公里以上,水深12米以深,规模为50个标准箱以上。
(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建设网箱桁架、网衣、锚泊设施、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平台、安全预警系统,项目选址和系统工程设计等。要求建设地点离大陆岸线10公里以上,水深20米以深。补助标准为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30%和补助上限,补助上限如下:
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2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300万元;
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4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400万元;
4万立方米≤包围水体<5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500万元;
5万立方米≤包围水体<6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600万元;
6万立方米≤包围水体<7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700万元;
7万立方米≤包围水体<8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800万元;
8万立方米≤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900万元;
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
(三)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水产养殖主产县大宗淡水及海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30%,且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由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承担实施的项目,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三、项目申报主体
由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业主申报。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申报单位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原则上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3.用海项目应取得项目实施地点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
4.项目条件成熟已开工建设的,原则上2025年1月1日(含)后的建设内容,才可计入总投,可申报2025年储备项目。
(二)不予申报情形。
1.申报主体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申报主体前三年所生产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未达到100%,未被抽检年份视同抽检合格)。
3.申报主体正在实施渔业生产类财政资金项目,未建设完成或未验收通过。
4.项目已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
5.申报主体所申报项目不在扶持范围,或所实施项目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编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扶持内容撰写申报书,同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全、超出扶持范围、超出资金补助规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不予储备。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审核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用地等手续是否完备,确保项目具备实施前提条件,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请补助资金等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分类汇总及排序推荐,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制作项目文本目录。目录应详细标明各级标题的页码和证明材料页码。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盖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各市、县(市、区)自行留底存档。
六、项目管理与使用
项目根据资金总量,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或答辩情况,统筹考虑产业规划和区域布局,突出重点、择优选择;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对往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县相应减少项目安排数量或不予安排。
七、其他事项
(一)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于2025年5月19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电子邮箱gxnynctyyc@126.com。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负责。
(三)做好项目申报公示公开。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履行项目申报的公示公开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附件: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书
2.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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