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精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3年4—8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工作。经审核申报材料、核查用地情况、组织专家实地验收、会议会审、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拟验收认定80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均为四星级。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9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2823216,电子邮箱:gxsfqbgs@163.com),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3年拟验收通过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名单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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