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桂政发办〔2020〕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多种因素影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动完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各项目标,2020年7月3日,中央农办等7部门出台了《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0日,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胡春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设立分会场,传达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7月30日,我区召开全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意见》和部署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国、全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实施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出台过程
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牵头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有关厅局,积极开展我区《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厅际工作协调会和工作对接会,充分听取区直各部门意见建议。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成立自治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加快推动《实施意见》起草。《实施意见》于7月17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第一次行文征求14个市和28个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文件起草工作组根据各市各单位修改意见、7月31日全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21日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汇报会精神,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再次征求意见稿,于9月1日再次行文征求14个市和34个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通过认真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
三、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对标乡村振兴目标任务,聚焦我区“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10大工程,力争三年(2021-2023年)过万亿元的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应国家7部门《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10大工程。一是脱贫成果巩固工程。包括持续推进产业扶贫、补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和多元化社会扶贫。二是粮食安全保障工程。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3年建成32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发展现代粮食种业,提升“广西香米”等特色粮食品牌。提升低温准低温储粮能力,做大做强主粮加工业。建设粮食物流产业体系,打造区域性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三是特色产业增效工程。发展优势种植业、生态养殖业、现代渔业、蔗糖产业、现代林业,强化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四是现代农业园区升级工程。提升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到2023年,新增建设150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一批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农业科技园区。五是现代农业支撑工程。包括建设沿海现代渔港、加强动植物保护、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数字农村和智慧农业。六是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包括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业开放合作。七是乡村旅游融合工程。包括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旅游民宿和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八是农村环境改善工程。包括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持续推动乡村风貌提升。九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农村饮水能力、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和加强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十是公共服务覆盖工程。包括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部署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一是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增加用于农业农村额度,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加强“三农”投入保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配合中央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三是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鼓励开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建立自治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融资平台,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四是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挥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采取PPP模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抓紧出台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积极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行业指导。二是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各地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抓紧制定修编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规范行政执法,激发投资活力。四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相关工作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与对市县绩效考评、财政转移支付、涉农资金支持等相结合。
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 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20〕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