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牛羊禽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区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同时我区也是黄羽鸡主产区。当前牛羊禽屠宰厂数量较少,部分规模小、设施简陋,已成为产业链的短板,制约了肉类市场拓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有必要合理规划、规范建设牛羊禽屠宰厂,加强屠宰管理,延长产业链,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因此有必要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合理规划设置。根据养殖产能与屠宰产能相匹配的原则,结合牛羊禽产品配送及消费实际,统筹设置牛羊禽屠宰厂。针对我区牛羊禽养殖相对分散、大规模出栏县区较少的现状(年出栏量牛1万头以上、羊15万只以上、禽1000万羽以上的县数不多)各地应优先设立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屠宰厂。养殖量较小的市,可优先布局跨县域区域化屠宰厂,或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增设牛羊禽屠宰车间。
(二)规范设计建设。屠宰厂选址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建设应遵循国家标准和法定条件,确保屠宰过程卫生可控,防止产品污染。
(三)逐步推进实施。为平稳过渡,将率先在牛羊禽屠宰厂建设基础较好的设区市城区、县城开展试点,逐步扩大集中屠宰和集中检疫范围。
(四)加强屠宰管理。督促屠宰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严把肉品品质检验关。依托“牧运通—桂”系统做好屠宰全过程记录。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出厂产品检验检疫合格,并推动“牧运通—桂”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桂食安”平台信息对接,实现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可追溯。
(五)从严整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屠宰监管与动物检疫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应制定屠宰厂设置规划,配齐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并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