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广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世界银行贷款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项目(一期)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如期实现既定目标,结合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特点,制定出台《世界银行贷款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广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指导全区12个县(区)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绿色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助力广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为《贷款协定》《项目协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估文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合〔2023〕22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财国合〔2017〕28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1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协调或执行机构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国际〔2014〕70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计划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实施管理、审计监督、责任追究、附则共九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包含了第一至四条,简要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和实施范围、项目目标和建设内容;第二章组织管理包含第五至八条,阐述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及其职能;第三章计划管理包含第九至十一条,阐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报送的计划文本;第四章采购管理包含第十二至十三条,说明了采购过程中需要编制的文件和采购活动遵循的原则;第五章财务管理包含第十四至二十八条,阐述了项目执行过程中财务活动遵循的原则;第六章实施管理包含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条,阐述项目建设内容及应遵循的相关要求、支付指标核验程序;第七章审计监督包含第三十五至三十九条,阐述了项目审计范围和有关单位职责;第八章责任追究包含第四十至四十四条,说明了项目执行中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情况采取的处理措施;第九章附则包含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条,对《管理办法》的执行进行补充说明。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广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