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4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细化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广西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乡振发〔2022〕37号)修订形成《广西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修订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评估方案〉的通知》(农办区域〔2024〕4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4〕23号)。
三、主要内容
《广西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共二十八条。
第一条主要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说明本细则的制定依据;第二条继续沿用原细则内容;第三条在原细则基础上,更新了中央和广西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第四条为新增内容,引用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明确资金支持对象;第五条引用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目标任务;第六条主要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农办区域〔2024〕2号)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建设原则;第七条在原细则基础上,引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农办区域〔2024〕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资金不支持的补助对象;第八条在原细则基础上,引用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第九条在原细则基础上,结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农办区域〔2024〕2号),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第十条主要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明确资金拨付安排和绩效目标相关要求;第十一条在原细则基础上,结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更新了项目调整相关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调整工程预付比例相关内容,其余沿用原细则相关内容;第十九条结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对项目公示公告、项目标识和宣传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沿用原细则相关内容;第二十八条明确本细则生效日期。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