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县级成果自治区级验收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核心成果之一,也是耕地质量建设的重要支撑。12月9日至23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全区111个县(市、区)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题成果,开展了逐县、集中式的自治区级验收。
本次验收严格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要求,旨在确保普查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实用性。专家组由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市、县专家共同组成。
验收过程中,各技术单位汇报了成果编制的工作方法、数据分析过程、评价结果及对策建议等内容。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现场质询和集体讨论等方式,对各项成果的评价方法、结果验证、结果分析、图面表达和报告质量进行了独立、公正的评审与评分,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将督促相关市、县(市、区)针对验收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加快完成整改,并汇总形成自治区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