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三”为抓手 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自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以来,贺州市坚持将土壤普查工作放在严守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抓好落实,以“四个三”为抓手,扎实推进土壤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1月13日,全市已采集表层样品2522个,总体完成率67.24%,外业调查采样进度排名全区前列。主要经验总结如下。
一、建立“三个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组织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田长制工作等会议强调要抓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并专门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均成立土壤普查工作专班,共落实1600万土壤普查经费,先后5次召开全市土壤普查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确保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顺利推进。三是建立跟踪机制。实行周调度和月汇报制度,每周调度县(区)工作进度,市政府每月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同时,由市土壤普查办先后对县(区)普查工作进行9轮技术指导与检查,推动普查工作落实落细。
二、用好“三支队伍”,发挥各方优势。一是用好第三方服务队伍。及时组织各县(区)完成外业调查采样第三方服务采购,优选具有专业基础、通过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外业培训的工作队伍,组建了27支经验丰富、能力过硬、专业性强的外业调查采样队,实现“开局早一点,外业队伍多”的局面。二是用好质量控制队伍。分别从市、县、乡三级有关部门遴选有土壤学、农学相关背景且通过自治区土壤普查培训考核的农业技术人员,为27支采样队配置每队至少1名内部质控人员,并配置15名县级平台质量审核员,保证外采作业质量,实现“上岗须持证,全程有质控”。三是用好农技人员队伍。组织乡镇农技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培训及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配合采样队作业,协助开展调查,有力促进工作开展,实现“农技总动员、外业有保障”。
三、做到“三个前置”,加快工作进度。一是做好调查工作前置。要求各县(区)土壤普查办提前调查了解采样点位情况,对比较容易明确点位的样点,提前联系农户,提前了解种植状况和施肥时间,预约采样时间,必要时提前开展施肥调查。二是做好质量把关前置。正式采样前,各工作队伍预先开展前置性的模拟采样,边实践边总结经验,磨合工作队伍协调性。正式采样7~10天后,申请自治区质控队伍进驻现场进行质控,实现外业技术再总结,再提高。三是做好全程质控设置前置。提前做好全程质控设置和准备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采样过程100%内部质控,所有样点100%通过县级平台审核,市级抽取10%以上审核,待自治区级审核之后,样品再流转到制样实验室流程,确保样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四、实施“三个结合”,保障工作质量。一是强化外业调查与及时审核协同。采样队和县级平台审核员保持互动互通,采样队开展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县级平台审核员同步进行审核,确保提交一个点、审核一个点,发现问题就地整改,目前未出现自治区审核退回重新采集的样品。二是强化样品采集与样品流转协同。县(区)样品采集时,及时做好流转准备,确保7—10天内将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中心,目前我市未发生因样品存储过久影响质量的情况,确保内业检测工作顺畅。三是强化外业调查与物资保障协同。外业开展前,各县(区)采样队准备充足的采样设备、野外医药保障,确保外业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土壤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对标对表年度工作任务,组织技术人员下沉一线进行实地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采样顺利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持续推进周调度月汇报,必要时开展日调度,外业进度慢的县(区)优化队伍和人员,及时拨付资金,加快外业调查采样进度,按时按质完成外业任务。三是进一步强化全程质控。继续加强外业前、中、后期现场质控工作措施,确保县级采样现场、平台达到100%质控,市级平台达到10%以上质控,确保外业质量完全符合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