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桂农(兽药)罚〔2025〕1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桂农(兽药)罚〔2025〕1号 | 玉林市中农和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未实行生产记录制度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案 | 玉林市中农和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5**********0W8N | 郭** | 当事人生产的饲料、饲料原料产品中含有药物成分,且在进行饲料生产中未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且未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予以没收假兽药,并罚款38712.5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办理,或通过电子缴款方式缴纳罚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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