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80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禁停用药和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3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00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无涉嫌犯罪案件。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1 |
广西防城港市海之恒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沙田墩1号楼 |
公司 |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的未经批准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现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71-57807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