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44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2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禁停用药和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0.24 万元;有 0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但未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其中, 0 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1 |
钦州市曾凡宇养殖场 |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新南村茅岭江 |
农户 |
2 |
钦州市冯振禄养殖场 |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新南村茅岭江 |
农户 |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0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无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现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71-57807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