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1月至7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1月至7月) | |||||||
处罚决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主要违法事实 (含查获时间和地点)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桂农(渔业)罚〔2023〕2号 | 陈*斌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案 | 陈*斌 | 2023年12月7日,陈*斌从北海市电建港驾驶桂北渔6*126出海作业,至2023年12月9日在N21°04.91',E109°01.39'附近海域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检查发现未全程开启北斗设备。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 | 2024年1月12日 |
2 | 桂农(渔业)罚〔2023〕14号 | 卢*官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案 | 卢*官 | 卢*官雇用陈*保作为船长驾驶桂北渔39333,2023年12月7日10时10分,该船在362-3渔区航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于10时30分登临该船,在向当事人当场出示了执法证件后对该船进行现场检查。船上共有船员8人,该船负责人为卢*官,陈*保持有二级船长证,周*仪持有三级轮机长证,陈*姑、卢*官、卢*生、卢*娇、陈*弟、郑*宾6人持有普通船员证。按照《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桂北渔3*333需要配备一名二级船长、一名助理船副、一名三级级轮机长。桂北渔3*333职务船员配备未满足该船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缺少一名助理船副。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渔业)》情节较轻,职务船员比规定的最低配员标准少1人,但船上尚有持合法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职务船员,罚款人民币35000元。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 | 2024年1月22日 |
3 | 桂农(渔业)罚〔2023〕14号 |
陈*保未按规定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案 | 陈*保 | 2023年12月7日10时10分,陈*保驾驶桂北渔3*333在362-3渔区航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于10时30分登临该船,在向当事人当场出示了执法证件后对该船进行现场检查。船上共有船员8人,该船负责人为卢*官,陈*保持有二级船长证,周*仪持有三级轮机长证,陈*姑、卢*官、卢*生、卢*娇、陈*弟、郑*宾6人持有普通船员证。按照《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桂北渔3*333需要配备一名二级船长、一名助理船副、一名三级级轮机长。桂北渔39333职务船员配备未满足该船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缺少一名助理船副。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渔业)》情节较轻,初次违法的或未造成水上安全生产事故,罚款人民币5000元。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规定,对其《渔业船员证书》进行违规记3分。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已对当事人渔业船员证书记3分。 | 2024年1月22日 |
4 | 桂农(渔业)罚〔2024〕1号 | 冯*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案 | 冯* | 2024年1月19日,冯*驾驶“桂防渔2*888”渔船至北海港海域(N21°29.317′,E109°04.819′)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登临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船上共有船员9人,分别是冯*(该船舶所有人兼船长、持有二级船长证)、冯*(持有二级船长证)、张*昌(持有二级轮机长证)和金*华、邓*福、龙*忠、冯*远、郑*菊、潘*昌(6人持有普通船员证)。按照《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桂防渔2*888需要配备一名二级船长、一名二级船副、一名二级轮机长、一名助理管轮。桂防渔2*888职务船员配备未满足该船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缺少一名助理管轮。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罚款人民币36000元。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规定,对其《渔业船员证书》进行违规记分,记3分。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已对当事人渔业船员证书记3分。 | 2024年3月18日 |
5 | 桂农(渔业)罚〔2024〕3号 | 苏*熙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规定开 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一案 |
苏*熙 | 苏*熙作为桂北渔6*016的船长驾驶该船与桂北渔6*129(另案处理)于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出海作业期间,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且进出渔港时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 当事人未按《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的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1 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一类序号10规定范围,且满足不予处罚适用条件(同时满足: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故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 (渔业) 》序号66中属于违法情节较轻的情况,罚款人民币3000元。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规定,对其《渔业船员证书》进行违规记分,记3分。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已对当事人渔业船员证书记3分。 | 2024年2月6日 |
6 | 桂农(渔业)罚〔2024〕4号 | 许*河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规定开 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一案 |
许*河 | 许*河作为桂北渔6*129的船长驾驶该船与桂北渔6*016(另案处理)于2023年12月24日从北海市南澫中心渔港出海作业,2024年1月2日该船返回北海市南澫中心渔港。当事人驾驶桂北渔6*129出海作业期间,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且进出渔港时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 当事人未按《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的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1 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一类序号10规定范围,且满足不予处罚适用条件(同时满足: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故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 (渔业) 》序号66中属于违法情节较轻的情况,罚款人民币3500元。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规定,对其《渔业船员证书》进行违规记分,记3分。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已对当事人渔业船员证书记3分。 | 2024年2月6日 |
7 | 桂农(渔业)罚〔2024〕5号 | 王*远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规定开 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一案 |
王*远 | 王*远作为桂合渔8*668渔船船舶所有人和船长驾驶该船于2024年2月15日上午从北海市地角附近海域出发,前往西沙群岛中建岛附近海域进行捕捞作业,2024年4月13日凌晨,当事人驾驶该船返回北海市南澫中心渔港。当事人驾驶桂合渔8*668出海捕捞作业期间,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且进出渔港时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 当事人未按《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的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渔业)》序号66中属于违法情节较轻的情况,罚款人民币5000元。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的规定,对其《渔业船员证书》进行违规记分,记3分。 | 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已对当事人渔业船员证书记3分。 |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