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政务发〔202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持续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动态公开。落实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及动态更新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设置市场规则标准栏目,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继续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依法依规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主动公开自治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凡出台涉及重点领域改革,重大规划计划,推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提振城乡消费,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加快重大开放平台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都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扩大转发转载,使政策直达基层、直达群众,让基层和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建立线上线下、内部外部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建好政策问答平台,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专家访谈、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增强解读效果。探索依托实体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检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提高政府公信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主管部门、12345热线转办的政务舆情事件,迅速核实处置,认真解决政务舆情事件背后的实际问题,提高回应实效。(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各政府网站登载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和自治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广西法规专栏发布的地方性法规版本,更新完善法规文本;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要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对2020年以前本机关未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后公开。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需列明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发文机关、有效性等要素,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文件库打下基础。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九)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自治区各部门要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已完成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工作的,要对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优化;对新出台涉及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及时布置、指导、推进、落实。基层政府要总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验和做法。对于成熟的经验做法,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推广。(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四、紧扣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推进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十一)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子版的阅读界面和展示模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推进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拓展政府公报传播范围,满足群众需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
(十二)发挥12345热线、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功能作用。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在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创造条件开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公开窗口,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继续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完善热线知识库建设,提高解答人民群众政策咨询水平。(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部委要求,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履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管责任。(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准确把握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十六)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后出现的政务公开问题,要及时报告,尽快协商解决。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干部队伍业务水平。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估。正确对待第三方评估结果,依法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防止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七)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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