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展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农业绿色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领,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研究推动工作开展,多措并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广西农业绿色发展。2024年,我厅在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现场观摩会、全国农村能源工作座谈会、全国粮改饲论坛、全国畜牧业绿色安全发展工作会、农用地安全利用会议作典型交流发言。全国化肥减量工作推进会、猪鸡养殖废弃物利用与污染协同减排技术研讨会、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推进座谈会均在广西召开。沼气CCER试点项目村纳入全国首批25个低碳乡村培育试点村名单。总结推广都安瑶族自治县、龙州县和兴宾区3个推进粮改饲典型经验模式,被农业农村部遴选为典型案例。南宁市江南区、宁明县获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农业农村领域环保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 28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4次。2024年11月14日,我厅召开自治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培训班,传达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部署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2025年3月14日下午,厅领导组织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渔政等13个单位负责同志梳理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问题线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立法。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六堡茶发展条例制修订起草、立法调研、报送材料等阶段性工作。三是聚焦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逐一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逐项推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在柳城县、龙州县等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建设陆基(水基)养殖圆池6324个,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112个,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养殖水槽108条。科学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农产品禁止种植清单。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成果已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备案。
二、聚集重点难点,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春季、夏季、冬季三行动,在全区17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培育建设秸秆离田收储队伍、扶持壮大秸秆加工利用主体,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预计202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2023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8.18%。(待农业农村部审核,预计2025年5月底反馈广西2024年度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区有93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了粪肥还田计划,932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粪肥还田计划制定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率分别为99.66%和99.55%。全区共检疫家畜6586.09万头,家禽7.2亿羽,同比增加13.2%,检出的6182头病畜、5630羽病禽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进市场、流向餐桌。三是在34个重点县(市、区)和12个设区市安排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在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河池市和崇左市建立5个联合攻关区,重点针对近年来初步探索的20个低积累水稻品种和配套的叶面阻控、水分调控和土壤酸碱调节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的水稻重金属低积累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根据初步测算,2024年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率92.15%,完成了国家2024年目标要求。
三、立足主责主业,落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措施
一是全区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651.31万亩(次),技术覆盖率93.82%;全区农药使用量(种植业)11777吨(折百),同比减少1.02%。二是完成2023年度全区98个县(市、区)农膜离田回收率调查数据的分析核算,2023年度全区农膜离田回收率为84.20%,完成了国家不低于80%的任务要求。2024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79.8%,较2023年提高约5个百分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96.0%,较2023年提高约5个百分点。三是全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数量达到14个,编印《广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农业卷)》图册。四是完成对全区100个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监测预警点位的4次监测调查工作。五是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户数达1065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94.49%。六是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建高标准农田84.7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7.2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5.07万亩的年度建设任务。七是累计建成水产陆基圆池2.79万个、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1335个、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养殖水槽550条;建设了10个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示范基地。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全区投放水生生物苗种17.23亿尾(只、粒、条)。建造并投放人工鱼礁礁体600个、2万空立方米。八是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循环利用项目7个、低碳示范村项目40个。九是全区14个设区市启动农机报废补贴工作,累计接受农机报废补贴申请3373台,同比增长98.18%。十是全区共出动渔业执法人员61126人次,出动船艇8140艘次,航程161635余海里,执法车辆10482辆次,里程396011公里;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7704个次,登临检查渔船27266艘次;查办案件989件,涉案人员1185人,移交司法处理案件220件291人,行政罚款407.1万元。十一是全区开展各项海洋执法巡查活动20次,出动人员230余人次,出动船艇23艘次,航程累计1935海里,出动车辆7辆次,行程累计4894公里,检查用海项目33个次,巡查海岛71个次,配合自治区海洋局核查处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下发的海域海岛疑点疑区图斑39个,向沿海三市支队移交涉嫌违法用海用岛线索3条,查处违法用海用岛案件20宗,收缴罚没款2.017亿余元。
四、对标整改清单,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定期调度8个问题制定19条具体整改措施进展,实行“一问题一调度”,明确整改销号责任单位、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我厅完成整改销号共3个、完成整改且公示1个、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4个。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已按程序在官网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五、突出向新向绿发展,擦亮农业强国生态底色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对标对表美丽中国、美丽广西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以高品质环境保护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种源创新、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耕地地力提升等,加快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供给。二是抓好重大病虫综合防控与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等科学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推动化学农药、化肥科学施用。三是持续推动设施农业生产,推广立体种养、智慧农业等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区种养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四是实施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持续支持种质资源库(场、圃)建设,提升种质资源保存能力。五是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执行进度。六是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成果应用。七是建立农村未拥有卫生厕所的数据库,分类引导农户开展户厕升级改造,强化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八是加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防治工作,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现场灭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