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通知
百色市、河池市,田东县、平果市、乐业县、田林县、河池市宜州区、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财政厅已按程序下达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各相关项目县(市、区),现就做好资金和项目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量
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量为2050万元,配套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世行片区项目)。
二、资金使用要求
2022年度世行片区项目配套资金用于项目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使用应符合《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及世行片区项目管理文件规定。
三、其他要求
请各项目县(市、区)于2022年4月10日前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报备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只报送电子版,无需邮寄纸质件),按项目管理程序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在本级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李善鹏:0771—5828597,邮箱:5659649nn@163.com。
附件:2022 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