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9月19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70号)文件下达广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308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修复灾毁农田;10月30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2号)文件下达广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1503万元;2021年4月1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6号)文件下达广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3884万元,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合计190695万元,全部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分配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中央设定年度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20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中央设定绩效目标共包括10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央设定绩效目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转移支付名称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实施期限 |
2022年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万元) |
190695 |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190695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建设高标准农田20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
206万亩 | |||
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29万亩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性 |
1-2年 | ||||
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 |
≥12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升 |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 |||||
生态效益指标 |
耕地质量 |
逐步提升 | ||||
水资源利用率 |
逐步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90% | |||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我区采取因素法的分配方式,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18日、2021年5月9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20〕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5号)文件将19069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下达至各县(市、区)。我区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自治区资金分解文件同步分解下达。我区分解设定补助资金年度目标是:(1)新建高标准农田20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2)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4)损毁农田工程修复。自治区绩效目标分解情况为:在中央下达的指标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1个指标,共11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区分解设定绩效目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转移支付名称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实施期限 |
2022年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万元) |
190695 |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190695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1.新建高标准农田20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2.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 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 4.损毁农田工程修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
206万亩 | |||
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29万亩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性 |
1-2年 | ||||
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 |
≥12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升 |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 |||||
生态效益指标 |
耕地质量 |
逐步提升 | ||||
水资源利用率 |
逐步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业种植结构 |
进一步优化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90% | |||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我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资源因素、工作成效因素和其他因素,各项分配因素权重分别为70%、20%、10%。基础资源因素包括农田建设任务因素、耕地面积因素、粮食产量因素、水资源节约因素,权重分别为45%、10%、10%、5%。工作成效因素主要以绩效评价结果和相关考核结果为依据。
2.资金到位情况。我区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323608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0695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32913万元。其中,乐业县0.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被统筹整合,整合资金为970万元。
3.资金执行情况。我区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3608万元,完成执行123224万元(预算执行率38.19%,不含资金整合数),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成执行123224万元(预算执行率64.95%,不含资金整合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2021年立项的项目完工截止日期为2022年底,预计到2022年底可全部完成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执行任务。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区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各项目县(市、区)做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我区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批复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已开工,已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87.48万亩,其中,完成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42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灾毁农田得到修复,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规定,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至2年。我区2021年批复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部分项目暂未完工,预计到2022年底所有项目均可完工,可顺利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建设任务,并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区在中央下达绩效目标基础上增加“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形成全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共设置了11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即包括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5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群众满意率≥90%。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项)
(1)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6万亩。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87.4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2万亩。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即2021至2022年)。我区2021年批复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尚在批复建设年限期间,预计至2022年底,所有项目均可完工。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综上,该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87.4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2万亩。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即2021至2022年)。预计至2022年底,我区2021年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可完工,该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项)
质量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项目验收合格率≥95%。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全部开工在建,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即2021至2022年)。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尚在批复建设年限内,预计到2022年底,所有项目可完工并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不低于95%。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1项)
时效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任务完成及时性为1-2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我区2021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开工,预计到2022年底,所有项目可完工,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1项)
成本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500元。中央安排我区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190695万元,我区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配套自治区财政资金132913万元,合计323608万元,亩均财政补助资金达到1570.9元,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区域每亩增加300元的标准。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项)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明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抵御风险的能力,方便农机作业,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为推广科学施肥、节水技术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保护和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正常的批复建设期内,预计到2022年底所有项目可完工,将使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会明显提升,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2)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100%、丘陵区≥9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项目区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正常的批复建设期内,预计到2022年底所有项目可完工,届时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可达100%、丘陵区超过90%,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6.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项)
(1)耕地质量逐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除提升田间基础配套设施水平外,还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并采用保护性耕作,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土壤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均可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使得耕地质量得到逐步提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可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7.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1项)
可持续影响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区优先在“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大力支持“口粮田”建设,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农业种植结构,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受益群众满意率≥90%。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可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批复的建设年限内,项目建设期间各级主管部门未接到有关投诉和举报,预计项目完工后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将超过90%,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广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87.4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2万亩,完成资金执行12322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64.95%,未完成下达建设任务;项目尚未完工验收,预算执行率偏低。
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跨年度建设。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规定,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1至2年,我区2021年批复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21-2022年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跨年度建设任务,当年项目一般于年底开工,次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按照施工进度,资金支出高峰期对应冬春农田水利建设黄金期,由于资金支付进度须匹配建设进度,只有建设进度达到85%以上才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支出,因此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二是前期工作周期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预算下达至各市后,需经过初步设计、设计评审、财政投资评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一般需要到当年9月份左右才能完成前期工作,且受秋收影响,直至当年11月底才能大范围开工。三是地方财力紧张。我区各地财政普遍比较紧张,一些财政特别困难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由于财政紧张难以落实。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区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协调和督促,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各项目县大力推进工程施工进度,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是压实地方责任。深入到推进慢、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开展实地指导;定期向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报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慢的项目清单,由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由自治区政府进行通报并整改;继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二是加快前期工作。我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将年度任务提前预下达至各市。各市组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财政缩短财政投资评审时间,力争在资金下达时能及时形成支出,并逐步实现当年项目当年完工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严格实行项目和资金的月调度制度,同步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和资金进度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并通报,协同财政厅开展资金支出督导;优化资金拨付方式,将资金下达与各地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挂钩,根据各地建设进度及请款情况进行分类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审核,确保资金支付与建设进度相匹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2021年安排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目前处在批复的建设年限内,预计2022年项目可完工验收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我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相关督导和项目建设推动工作。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自评结果将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全区下一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的主要参考依据。广西区农业农村厅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广西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名称 | 操作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