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10月30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文件下达广西动物防疫等补助预算经费20008万元;2021年4月9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9号)文件下达广西动物防疫等补助预算经费2885万元。专项资金预算合计22893万元,其中,约束性任务强制扑杀补助经费365万元,指导性任务合计23443万元,全部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分配实施。专项资金中央设定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年度目标为: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年度目标下设10个三级绩效指标,具体包括3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即: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强制扑杀补助数量88头(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390638,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抗体合格率)≥7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的动物防疫等补助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以及《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等有关规定,我区按照因素法和有关补助标准提出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建议,结合全区实际,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分别于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18日、2021年5月27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20〕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分配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函》(桂财农函〔2020〕2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农〔2021〕23号)文件将22893万元专项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市县财政及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安排强制免疫补助经费20778万元(补助市县9666万元、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强制疫苗补助11112万元),用于2021年我区强制免疫疫苗政府采购,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以及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等支出;安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344万元,用于补助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安排强制扑杀补助经费“-229万元”,用于补助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被依法强制扑杀畜禽的所有者。
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专项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具体绩效指标为:共设置10个三级绩效指标,具体包括3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即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强制扑杀补助73头/只(中央下达指标为88头、只,我区实际需补助强制扑杀畜禽73头);2020年3月至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390638头;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强制免疫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养殖场(户)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2893万元,全部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管理实施,其中11112万元下达至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其余11781万元分解下达至全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所有资金已全部到位。2021年我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完成资金18097.26万元,预算执行率79.05%。其中,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和防护物资11112万元全部完成使用,预算执行率100%;各市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1781万元完成使用6985.26万元,预算执行率59.29%。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各资金执行单位实施专项资金,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并在资金执行过程开展跟踪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规范、安全、有效使用。2021年广西区农业农村厅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及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季度上报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结合实际对我区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指导市县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强制扑杀、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核发工作;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动物防疫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2021年11月16日),结合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资金执行进度滞后的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各资金执行单位均实行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对照中央下达的2021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我区全面完成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常年免疫密度分别为99.9%、99.98%、99.76%,达到免疫密度90%以上目标;常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96.67%、90.28%、91.66%,达到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目标;按时完成发放2021年度强制扑杀补助经费(73头)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356777头);依法对动物疫情进行处置,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平稳;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综上,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总体绩效目标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共设置10绩效指标,包括3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3项)
(1)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我区2021年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分别为96286.2146万羽、5297.6578万头、272.2565万头,实际完成免疫96185.7525万羽、5296.5207万头、283.6425万头,免疫密度分别为99.9%、99.98%、99.76%,以上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90%以上目标均实现,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强制扑杀补助数量88头(只)。中央下达此项指标的指标值为88头,我区实际需补助强制扑杀畜禽为73头。中央绩效指标征求意见时,我区已向中央提出调整意见,但中央正式指标下达时仍为88头(只)。2021年,我区实际完成发放73头畜禽强制扑杀补助经费34.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7.96万元,此项绩效指标视同完成。因中央财政下达我区2020年强制扑杀补助经费365万元,实际需要支出49.09万元,差额315.91万元在2021年度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结算;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强制扑杀补助为“-229万元”,实际需要支出27.96万元,差额58.95万元在2022年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结算。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390638头。2021年我区应发放390638头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344万元,实际完成发放356777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072.96万元。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原因:一是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经费申请、分配建议方案未及时审核办理,致使资金未能在规定时限支出并发放给补助对象。二是资金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市、区)未能在大专项内及时调整、统筹使用。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3项)
(1)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2893万元,我区实际完成使用资金18097.26万元,预算执行率79.05%。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经费申请、分配建议方案未及时审核办理,致使资金未能在规定时限支出并发放给补助对象。二是资金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县(市、区)未能在专项内及时调整、统筹使用。
(2)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2021年,我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情及时得到处置,疫情保持平稳,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2021年,我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96.67%、90.28%、91.66%,达到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项)
(1)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2021年,我区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全区共检出布病阳性动物174头/只(奶牛22头、其它品种牛4头羊148只);检出牛结核病阳性奶牛53头;全区牛羊布病、牛结核病阳性率分别为0.17%和0.29%。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资金使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
生态效益指标包括1个绩效指标,即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2021年,我区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情况,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绩效指标,即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我区2021年共共发放问卷1989份,收回问卷1333份,其中,满意1327份,养殖场户满意度为99.5%,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自治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中央下达绩效目标,尚有2个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一是尚有33861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未发放到补助对象;二是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未达到100%。未完成原因:一是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经费申请、分配建议方案未及时审核办理,致使资金未能在规定时限支出并发放给补助对象。二是资金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县(市、区)未能在专项内及时调整、统筹使用。
(二)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部分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未及时完成发放问题,我区农业农村厅将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协调和督导,继续督促有关市县加快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发放进度。同时建议中央财政一次性下达年度补助经费,并尽快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以便基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地方财政经费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经费支出。针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未能及时办理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经费申请、分配建议方案的情况,建议将财政部门列入经费支出进度考核责任单位,确保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我区全面完成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部分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未及时完成发放等问题,我区将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研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和吸取经验教训,加强监督指导,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通报。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动物防疫经费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厅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有关违规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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