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告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4〕4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巩固拓展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6.负责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8.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6.牵头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
17.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4〕4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单位。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乡村建设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帮扶处、区域协作促进处(自治区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垦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7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5年总收入34803.82万元,总支出34803.8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2400.15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总收入34803.82万元,同比增长12561.57万元,增长56.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19.87万元,同比增加12561.57万元,增长56.48%。收入增长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六)上年结转结余83.95万元,同比增加83.95万元,增长100%。收入增长的原因:历年总工会转入基本户的职业技能大赛补助资金,2024年调整记账从往来款转入上年结转资金。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总支出34803.82万元,同比增长12561.57万元,增长56.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1501.6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31%,同比增加148.16万元,增长10.95%。
20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支出569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6.37%,同比增加5696万元,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划入农业科技预算资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1695.4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87%,同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7.7%,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287.7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83%,同比增加34.72万元,增长13.72%。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213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25156.2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2.28%,同比增加6505.2万元,增长34.8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466.6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34%,同比增加56.3万元,增长13.72%。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267.4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0.88%,同比增加869.45万元,增长13.59%。其中:
(1)人员经费预算6191.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9%,同比增加735.25万元,增长13.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85.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36%,同比增加616.7万元,增长13.5%,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07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5%,同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14.25%。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8%,同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14.25%,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135.38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12.58%,具体用于电费、水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保运转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7536.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9.12%,同比增加11692.12万元,增长73.79%。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6.7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55.36万元,增长15.32%,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229.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8.9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4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9.09万元,增长24.2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21.11万元,比上年增加29.09万元,增长31.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划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7.85万元,比上年增加7.47万元,增长24.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运行经费主要包括机构运转所需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1076.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4.2万元,增长14.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等预算资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8638.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70.39万元、服务类采购8268.3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车辆编制数为18辆,实有在编数20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原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转隶4辆公务用车。
(二)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5年新增资产28万元,主要为新增公务用车。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报废旧车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厅申请购买1辆新车。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27个,预算资金27536.3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年度绩效目标 |
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业领域) |
5668.00 |
通过本项目实施,支持聚焦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和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广西农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支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不少于38项,带动开展科技创新的单位数不少于38家,项目产出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累计应用示范面积不少于2万亩,切实增强广西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对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水平,实现科技成果登记数同比增长,为农业发展提供长期理论参考和科技支撑。 |
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 |
5017.01 |
(一)通过对《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18个农业农村项目开展终期评估及专项配套规划终期评审,形成终期评估报告和报告。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规划的发展思路、产业布局、目标任务、建设重点、项目支撑等方面提出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研判建议,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参考意见。 |
农业宣传及对外合作 |
3075.00 |
(一)通过在央视广告宣传“桂字号”农业品牌不少于60次,在多个平台刊发“桂字号”农业品牌宣传推介稿件1500篇以上,在部分城市开展6场“桂字号”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活动,促进我区农业品牌化水平有效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信任度、溢价能力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作用明显增强。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
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经费 |
1800.00 |
通过补助企业留守管理人员78人、补助政企脱钩困难企业历年欠缴职工社保医保103人、补助困难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最低生活费保障经费99人、补助4家困难企业用于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有利于困难企业遗留问题解决,减少群体性上访甚至闹访事件,促进社会稳定。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 |
1765.00 |
(一)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投标)开展种植产品和粮油产品农药残留专项监测、畜产品和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监测,监测农产品5428批次,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提出农业生产建议和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 |
“头雁”项目 |
1400.00 |
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700人培育任务,建立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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