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的公告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4〕4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巩固拓展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6.负责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8.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6.牵头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
17.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4〕4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单位。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乡村建设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帮扶处、区域协作促进处(自治区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垦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7个职能处室。
(二)预算单位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直属预算单位50个(含厅机关),单位设立依据及情况如下:1.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51个,其中预算单位41个。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桂政函〔2020〕163号),批复设立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桂政函〔2021〕47号),批复设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整合,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5.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转设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桂政发〔2021〕16号),同意整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设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单位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桂财预函〔2022〕90号),同意将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6家单位调整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预算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7.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桂编办发〔2024〕37号)将原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管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整建制调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8.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桂编办发〔2024〕35号)将自治区科技厅管理的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整建制调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9.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整合设置自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的批复》(桂编办复〔2024〕45号)精神,整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和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
根据单位性质和单位类别区分:1.行政单位1个,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4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3.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5个,其中:(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个,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5个,包括广西农业干部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总收入363280.85万元,总支出363280.8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2400.15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收入363280.85万元,同比增长12400.15万元,增长3.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623.36万元,同比增加7811.62万元,增长2.86%。收入增长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1464.66万元,同比增加2777.09万元,增长5.7%。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厅属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相应增加教育收费收入。
(五)单位资金收入25948.8万元,同比减少1088.81万元,下降4.03%,包括厅属单位科研经费、业务活动收入等事业收入12358.19万元,差额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526万元,厅属单位承接外单位培训收入等横向单位资金、厅属单位资产出租等其他收入13064.61万元。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厅属单位科研经费收入减少;机构改革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后其他收入减少。
(六)上年结转结余5244.02万元,同比增加2900.24万元,增长123.74%。收入增长的原因:1.为完成本科院校办学达标任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将历年结余资金用于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支出。2.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2024年下达的两个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资金结转2025年。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支出363280.85万元,同比增长12400.1万元,增长3.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194323.2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3.49%,同比减少6534.57万元,下降3.25%。
20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支出27893.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68%,同比增加5358.28万元,增长23.78%。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划入农业科技预算资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16079.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43%,同比增加2275.15万元,增长16.4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3388.2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93%,同比增加231.42万元,增长7.33%。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213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116123.8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1.97%,同比增加9822.77万元,增长9.24%。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5472.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51%,同比增加1247.09万元,增长29.51%。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2875.7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6.58%,同比增加12343.31万元,增长10.24%。其中:
(1)人员经费预算11054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19%,同比增加4648.76万元,增长4.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758.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58%,同比增加4837.26万元,增长4.99%,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8782.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1%,同比减少188.5万元,下降2.1%。支出下降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助学金支出下降。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35.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81%,同比增加7694.56万元,增长52.5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5958.06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26.68%,具体用于电费、水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保运转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30405.0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3.42%,同比增加56.83万元,增长0.02%。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0.0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155.07万元,增长16.5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229.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76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63万元,增长19.5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272.5万元,比上年增加76.5万元,增长39.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厅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490.97万元,比上年增加48.13万元,增长10.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划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96.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万元,增长13.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运行经费主要包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及厅属49个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53775.39万元,其中,(一)机关运行经费为764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473.02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相应划入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海洋渔业执法等预算资金;(二)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46128.22万元,较上年减少3140.66万元,减少6.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原则,单位运行经费相应减少,且因机构改革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划归地方管理。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5249.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3711.74万元、工程类采购29988.07万元、服务类采购21549.42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车辆编制数为215辆,实有在编数178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2辆,行政执法用车1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8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6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5辆,事业一般业务用车1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用车1辆。
(二)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5年新增资产4307.8万元,其中“三项资产”预算3729.45万元,同比减少13.75万元,下降0.3%,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信息平台开发等。新增资产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要求建设自治区级土壤样品库,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资金3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644个,预算资金230405.0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59个,预算资金1016487.5万元(其中,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5个,预算资金49186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34个,预算资金524627.5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不含项目金额为11000万元的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主要是由于该项目需依据上年度各县(市、区)粮食生产综合评价评分结果进行确定,需要待统计部门明确上年度粮食生产数据,并于第二年上半年按程序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综合评价后,才能确定激励县名单和激励金额。其余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 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年度绩效目标 |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中央资金) |
8,212.00 |
通过完成采购不少于24373万毫升(万头份)动物疫苗,以实现动物疫病免疫、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目标。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东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 |
8,000.00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新建东校区教学实训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大门等设施,实现人均增加校舍面积大于或等于2.68平方米/人,使用年限50年,以满足师生用房需求,逐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要求,确保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的本科职业大学评估。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 |
7,500.00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新建7#教学实训综合楼、14#学生宿舍楼等设施,实现人均增加校舍面积大于或等于2.55平方米/人,使用年限50年,以满足师生用房需求,逐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要求,确保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的本科职业大学评估。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业领域) |
5,668.00 |
通过本项目实施,支持聚焦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和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广西农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支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不少于38项,带动开展科技创新的单位数不少于38家,项目产出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累计应用示范面积不少于2万亩,切实增强广西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对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水平,实现科技成果登记数同比增长,为农业发展提供长期理论参考和科技支撑。 |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
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一般债券) |
3,000.00 |
通过建设一个总建筑面积5573.08平方米的自治区级土壤样品库,确保完成具备存放土壤样品能力,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对守牢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自治区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
乡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工作经费 |
4,996.00 |
通过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3000人以上,服务广西农村地区,实现开展科技服务12万天次以上,开展科技培训,培训12万人次以上,有效促进广西农业农村发展;通过支持56个“一县一团”开展组团服务,针对性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引进新品种、普及新技术、为农业产业更新换代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实现集成示范农业科技成果100项,建设示范基地100个,种植示范基地面积合计5000亩,养殖、加工示范基地产值合计500万元,开展科技培训、总结交流、成果推介、现场观摩等活动80场次,培养本土人才100名等目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切块到县财政衔接资金 |
437,426.00 |
支持106个县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安排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项目。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动物疫病防控—补助市县 |
9,300.00 |
1.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发放2024年1至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强制扑杀及销毁补助经费,以实现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补助市县) |
7,200.00 |
奖补引进32头优质奶水牛种公牛、奖补304头回收杂交母水牛,奖补86089头新增犊牛、奖补1451头从区内引进公羊与母羊、奖补1666头区外引进良种母羊、奖补13个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奖补202658.62吨收贮牧草,达成“打造一批牛羊(奶水牛)规模养殖标杆,破解我区牛羊产业发展良种缺乏的突出问题,巩固牛品种改良成果,调动养殖户饲养母牛积极性,增加基础母牛存栏,推行“农民养母牛、企业育肉牛”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小规模、大群体”集群发展。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和优质牧草种植的支持力度,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提高养殖效益。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市县) |
6,513.00 |
开展8759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25080个,补助县14个级检测机构双认证能力提升项目,补助435个乡镇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集并送检6381个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样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补助市县) |
6,018.00 |
1.制定县级延包方案29个,以部署推进各试点县延包工作。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 |
4,300.00 |
通过实施57个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20个农业良种繁育基地项目、36个现代种业基础支撑项目,围绕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基地建设、现代种业基础支撑能力等环节,着力提高种质资源保护水平,改善育制(繁)种基础条件,加快新品种示范推广应用,强化种子(种苗)质量监测能力,有效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补助市县) |
3,600.00 |
通过新建8个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先创后认、边创边认、以创为主”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期,达到认定条件的给予认定为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园。当年每个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达到“7个有”标准,有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有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有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生态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有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有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实现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设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生产方式绿色、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组织管理健全的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广西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好项目储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茶叶全产业链开发—补助市县) |
2,850.00 |
通过完成30个茶叶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引导和扶持相关主体改善21个加工厂,开展5次桂茶推介活动,推进我区茶产业延链、补链、壮链、优链,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茶叶全产业链,为我区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级产业强镇建设—补助市县) |
2,000.00 |
通过建设10个产业强镇,打造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实现乡村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板。一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通过创新产业组织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的目标。二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实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的目标。三是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提高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农产品加工等设施和信息化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创新示范—补助市县 |
1,130.00 |
1.通过创建21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实现示范区增收节支50元/亩以上,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20%以上,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农业生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市县) |
1,000.00 |
完成种植200000亩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以保障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大豆,提升国家大豆产能,减少大豆进口压力。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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