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2023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承担渔政管理和渔业安全应急的事务性工作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的前称为自治区渔业指挥部办公室(渔政处)。2011年12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11〕137号),同意自治区渔业指挥部办公室增挂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牌子。2013年2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89号),同意自治区渔业指挥部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明确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是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主要职责是承担渔政管理和渔业安全应急的事务性工作。2014年,自治区编委(桂编发〔2014〕31号)同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增核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接收当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2015年3月16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桂编〔2015〕43号),明确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018年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编办关于划转原自治区海洋局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8〕6号)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整建制划转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管理。2019年8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整建制划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并由行政类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编制数量不变。2020年2月1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同意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等14个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函》(桂组函字〔2020〕90号),重新认定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22年末,我中心机构数是1个,其中全额财政预算单位为1个,与去年机构数量一致。现内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渔政执法科、资源环保科、法规科、信息管理科六个科(室)。
预算单位情况。
1.单位构成情况。2019年8月,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 ,我中心原属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
2.单位性质情况。
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事业单位编制26名。
(二)人员在编情况。渔政指挥中心实有在职人员21人(行政0人;事业21人,占在职人员100%,其中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占离退休人员100%)。另有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936.44万元,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委托经费。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36.44万元,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委托经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44万元(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占比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四)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五)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936.44万元,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下降的原因同上(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12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占支出总预算1.28%。
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2万元。用于本单位举办的全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培训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万元,同比减少6.41万元,下降6.73%,占支出总预算9.49%。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9万元。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7万元。用本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8万元。用于本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8.81%,占支出总预算2.30%。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1.54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779.12万元,同比减少46.71万元,下降5.66%,占支出总预算83.20%。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352.89万元。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22万元。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28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145.91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安全应急的事务性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8.10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93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8.82%,占支出总预算3.73%。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34.9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8.21万元,同比减少4.11万元,下降0.82%,占支出总预算53.20%。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减少。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428.67万元,同比减少3.96万元,下降0.92%,占基本支出预算86.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98万元,同比减少2.90万元,下降0.73%,占基本支出预算79.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69万元,同比减少1.05万元,下降3.21%,占基本支出预算6.36%。
(2)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54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0.22%,占基本支出预算13.9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38.23万元,同比减少48.47万元,下降9.96%。占支出总预算46.80%。下降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委托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36.44万元,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936.4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委托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36.44万元,同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5.32%,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936.4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同上(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类科目教育支出12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增长的主要原因:计划增加1班次的培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2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用于本单位举办的全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培训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万元,同比减少6.41万元,下降6.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减少。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9万元,同比增加0.36万元。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7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用本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8万元,同比减少2.26万元。用于本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8.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减少。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1.54万元,同比减少2.0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779.12万元,同比减少46.71万元,下降5.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0%。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部分项目的委托费用。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352.89万元,同比增加7.76万元。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22万元,同比增加109.25万元。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28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145.91万元,同比减少130.82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安全应急的事务性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8.10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93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8.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减少。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34.93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8.21万元,同比减少4.11万元,下降0.82%,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20%。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减少。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428.67万元,同比减少3.96万元,下降0.92%,占基本支出预算86.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98万元,同比减少2.90万元,下降0.73%,占基本支出预算79.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69万元,同比减少1.05万元,下降3.21%,占基本支出预算6.36%。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54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0.22%,占基本支出预算13.9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8.23万元,同比减少48.47万元,下降9.96%,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80%。下降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委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21万元,减少4.11万元,下降0.82%。其中:
(一)人员经费情况。
人员类经费42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6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91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基本支出0.29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万元(基本支出3.74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9.54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12.70万元,同比减少255.53万元,下降95.27%,下降的原因是1.渔业安全应急中心工资支付周期进行调整后未达100万采购限额。2.信息维修(护)费未达到100万采购限额。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12.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类。全部为集中采购预算12.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4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情况。我中心车辆编制数为1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1辆,属执法执勤用车。
2.新增“三项资产”情况。无。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中心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做好2023年单位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管理有用性的标准,结合单位职能、项目内容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可量化或定性、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我中心严格审核各科室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并按要求完成了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共有1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范围。全部为厅本级项目,预算资金438.23万元,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项目145.9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
(1)确保北斗卫星通信终端正常运营。
(2)确保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通过实施以上项目,一是增强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态势,科学防灾减灾。二是避免和减少涉外渔业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渔业权益。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78.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
(1)为更好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特有稀濒危物种,给水生野生动物提供必要的生存和繁衍空间,科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评估和宣传,增强全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提高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科研价值及可持续发展利用。
(2)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水域生态系统,科学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业务工作,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3.劳务派遣经费67.82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确保北斗卫星通信终端正常运营,确保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升和完善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各项系统功能。通过实施以上项目,一是增强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态势,科学防灾减灾。二是避免和减少涉外渔业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渔业权益。
其他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的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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