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2023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
(二)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
(三)负责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四)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
(五)承担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桂农厅人〔2020〕10号)精神,我单位设置办公室、计划资源科、生态农业科、环境保护科4个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重大事项综合协调,人事劳资及退休人员管理,文电处理、督办及综合性材料起草,行政后勤保障及对外联络与宣传,档案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接待、党务群团工作实施,全站规章制度的拟(修)订及监督执行,办公用品购置及使用管理等。组织财政预算、决算编报;协助开展有关项目申报,督促财政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固定资产账务、实物管理。负责财务管理,拟(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政府采购。归口管理农业资源环境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及数据库主机管理等有关工作。
(二)计划资源科。组织拟订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重大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站内年度项目申报;协助行政部门开展野生植物资源采集行政审批审核;牵头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农业资源保护的技术示范推广,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承担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三)生态农业科。承担生态农业的相关项目推进、标准制定、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农业生产污染防控技术推广、承担农业生产领域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协助做好涉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大气、水等相关方面的技术推广。承担农田系统生态价值评估相关工作。
(四)环境保护科。承担农业环境保护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牵头组织广西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农业环境普查、调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评估监测与评价等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等级划分、评价和耕地污染治理技术评价等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耕地污染治理技术评价及跟踪评估地方相关标准等。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其中:核定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二)人员在编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预算“二上”系统数据统计,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实有人员18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在编12人,编外2人),退休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收入均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预算157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自证样品检测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占比100%,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040.64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15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五)事业收入0万元。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安排0万元。
(九)其他收入0万元。
(十)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预算157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相关工作。其中: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5类教育支出22.40万元,同比减少15.10万元,下降40.27%,占支出总预算0.86%。
具体是: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22.40万元。用于举办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农田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等专业技术培训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4万元,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3.87%,占支出总预算1.93%。其中: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5.69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3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80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4.39%,占支出总预算0.53%。
具体是: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3.22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2501.62万元,同比增加1277.47万元,增长104.36%,占支出总预算95.82%。其中: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239.62万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187.00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5家生态农场生产环境监测评价、技术推广,形成监测评价报告和技术推广模式总结以及6个县(市、区)农作物秸秆还田监测工作。
(4)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410.0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农田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石斛属、野生茶、罗汉果、天麻等经济价值高、保护压力大的物种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管理对策意见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70.00万元。主要是利用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自证样品检测工作。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38万元,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4.43%,占支出总预算0.86%。
具体是: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2.3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26.24万元,同比去年296.36万元增加29.88万元,增长10.08%,占支出总预算12.50%。其中:
(1)人员类支出预算285.45万元,同比增加27.66万元,增长10.73%,占基本支出预算87.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0.94万元,同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11.19%,占基本支出预算8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1万元,同比增加0.39万元,增长2.76%,占基本支出预算4.45%。
(2)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79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5.76%,占基本支出预算12.50%。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284.40万元,同比增加1235.90万元,增长117.87%,占支出总预算87.5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040.64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157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0万元、农林水支出250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610.64万元,同比增加1256.78万元,同比增长94.12%。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040.64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157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预算157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相关工作。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5类教育支出22.40万元,同比减少15.10万元,下降40.27%,占支出总预算0.86%。
具体是: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22.40万元。用于举办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农田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等专业技术培训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4万元,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3.87%,占支出总预算1.93%。其中: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5.69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3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80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4.39%,占支出总预算0.53%。
具体是: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3.22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2501.62万元,同比增加1277.47万元,增长104.36%,占支出总预算95.82%。其中: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239.62万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187.00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5家生态农场生产环境监测评价、技术推广,形成监测评价报告和技术推广模式总结以及6个县(市、区)农作物秸秆还田监测工作。
(4)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410.0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农田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石斛属、野生茶、罗汉果、天麻等经济价值高、保护压力大的物种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管理对策意见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70.00万元。主要是利用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自证样品检测工作。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38万元,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4.43%,占支出总预算0.86%。
具体是: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2.3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26.24万元,同比去年296.36万元增加29.88万元,增长10.08%,占支出总预算12.50%。其中:
(1)人员类支出预算285.45万元,同比增加27.66万元,增长10.73%,占基本支出预算87.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0.94万元,同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11.19%,占基本支出预算8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1万元,同比增加0.39万元,增长2.76%,占基本支出预算4.45%。
(2)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79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5.76%,占基本支出预算12.50%。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284.40万元,同比增加1235.90万元,增长117.87%,占支出总预算87.5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24万元,同比去年296.36万元增加29.88万元,增长10.08%,占支出总预算12.50%。其中:
(一)人员经费情况。
人员经费285.45万元,同比增加27.66万元,增长10.73%,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0%。其中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40.79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5.76%,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4.7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我站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三公经费”控制数编制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4.24%,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调低预算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会议费支出预算1.01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培训费支出预算22.7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10万元,同比下降39.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培训任务和培训次数的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0.79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5.76%,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925.20万元,同比去年407.80万元增加1517.40万元,增长372.09%,其中集中采购预算5.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27%;分散采购预算19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9.73%。我站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预算157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相关工作,均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5.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类。一是集中采购预算5.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0万元。二是分散采购预算19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情况
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1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新增“三项资产”情况。
2023年我站新增“三项资产”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站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管理有用性的标准,结合单位职能、项目内容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可量化或定性、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我站2023年部门预算共有1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4.40万元。
重点项目一:“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4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农田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等工作。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完成自治区本级100个点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监测预警点调查监测工作。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控试验示范,完成至少3种外来入侵植物防控,示范面积≥300亩。组织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风险与危害评估,出具相关报告1份。
重点项目二:“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1570万元,主要是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自证样品检测工作,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自证样品检测工作,产品检测合格率将作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完成情况的有力佐证,不断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表十)。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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