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2023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能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职责分工。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协调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1〕77号),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区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区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做好农垦改革后续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垦区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垦区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垦区农垦信息统计,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承担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农办”)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接受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自治区党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自治区党委农办的统筹协调。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1)根据厅发〔2019〕28号文件规定,设立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办秘书处、农办综合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5个职能处室,另设立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1个。(2)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3)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1〕77号),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编制情况如下:行政编制数208名(其中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8名),参公编制25名。
(二)人员在编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预算“二上”系统数据统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实有在职人员211人(行政195人,占在职人员92.42%,其中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员7人;参公单位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285人(离休14人,占离退休人员4.91%;退休271人,占离退休人员95.09%),“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2名。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2376.62万元,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提高“过紧日子”思想,压减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2376.62万元,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减少的原因同上(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76.62万元,占比100%,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提高“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为0万元。
(五)事业收入0万元。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九)其他收入0万元。
(十)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2376.62万元,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减少的原因同上(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1673.65万元,同比增加98.51万元,增长6.25%,占支出总预算的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2022级基层农技培养学员经费。
(1)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108.45万元,同比增加7.31万元,用于开展各项培训,培养高素质农业干部人才队伍。
(2)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565.2万元,同比增加91.2万元,用于基层农技定向培养。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此项经费用于2020及2021级基层农技学员。2023年需要支付2020、2021级及新增的106名2022级基层农技学员培养经费。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09万元,同比增加51.88万元,增长3.78%,占支出总预算的6.36%。增长的主要原因:1、新增参公单位人员;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612.35万元,同比减少42.21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16万元,同比增加62.73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58万元,同比增加31.36万元,用于厅机关、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50.29万元,同比增加29.01万元,同比增长13.11%,占支出总预算的1.11%。增长的主要原因:1、新增参公单位人员;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50.29万元,同比增长13.11%。用于厅机关本级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18622.72万元,同比减少586.79万元,同比减少3.05%,占支出总预算的83.22%。减少的主要原因: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4192.25万元,同比增加503.83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2992.05万元,同比增加817.64万元,集中厅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水电、印刷等运行保障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会议费、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及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
(3)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1405.56万元,同比增加11.96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602.89万元,同比增加130.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立法执法、农资监管与打假、种子质量监管、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畜牧业和渔业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936.1万元,同比减少143.4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2282.87万元,同比增加91.09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审计监督、项目管理、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等农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4711万元,同比减少542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举办展会、招商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500万元。同比减少1456万元,用于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方面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05.87万元,同比增加47.05万元,增长13.11%,占支出总预算1.81%。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05.87万元,同比增加47.05万元,用于厅机关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272.5万元,同比增加657.69万元,增长11.71%,占支出总预算28.03%。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执法局人员经费。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5298.31万元,同比增加568.28万元,增长12.01%,占基本支出预算84.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56.2万元,同比增加563.76万元,增长14.12%,占基本支出预算7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2.11万元,同比增加4.52万元,增长0.61%,占基本支出预算11.83%。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4.19万元,同比增加89.41万元,增长10.1%,占基本支出预算15.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104.12万元,同比减少1018.03万元,降低5.95%。占支出总预算的71.97%。减少的主要原因: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76.62万元,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7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29万元、农林水支出1862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提高“过紧日子”思想,压减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2376.62万元,同比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全部为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减少的原因同上(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1673.65万元,同比增加98.51万元,增长6.25%,占支出总预算的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2022级基层农技培养学员经费。
(1)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108.45万元,同比增加7.31万元,用于开展各项培训,培养高素质农业干部人才队伍。
(2)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565.2万元,同比增加91.2万元,用于基层农技定向培养。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此项经费用于2020及2021级基层农技学员。2023年需要支付2020、2021级及新增的106名2022级基层农技学员培养经费。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09万元,同比增加51.88万元,增长3.78%,占支出总预算的6.36%。增长的主要原因:1、新增参公单位人员;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612.35万元,同比减少42.21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16万元,同比增加62.73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58万元,同比增加31.36万元,用于厅机关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50.29万元,同比增加29.01万元,同比增长13.11%,占支出总预算的1.11%。增长的主要原因:1、新增参公单位人员;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50.29万元,同比增长13.11%。用于厅机关本级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18622.72万元,同比减少586.79万元,同比减少3.05%,占支出总预算的83.22%。减少的主要原因: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4192.25万元,同比增加503.83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2992.05万元,同比增加817.64万元,集中厅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水电、印刷等运行保障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会议费、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及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
(3)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1405.56万元,同比增加11.96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602.89万元,同比增加130.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立法执法、农资监管与打假、种子质量监管、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畜牧业和渔业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936.1万元,同比减少143.4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2282.87万元,同比增加91.09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审计监督、项目管理、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等农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4711万元,同比减少542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举办展会、招商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500万元。同比减少1456万元,用于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方面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05.87万元,同比增加47.05万元,增长13.11%,占支出总预算1.81%。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05.87万元,同比增加47.05万元,用于厅机关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272.5万元,同比增加657.69万元,增长11.71%,占支出总预算28.03%。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执法局人员经费。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5298.31万元,同比增加568.28万元,增长12.01%,占基本支出预算84.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56.2万元,同比增加563.76万元,增长14.12%,占基本支出预算7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2.11万元,同比增加4.52万元,增长0.61%,占基本支出预算11.83%。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4.19 万元,同比增加89.41万元,增长10.1%,占基本支出预算15.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104.12万元,同比减少1018.03万元,下降5.95%。占支出总预算的71.97%。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6272.5万元,同比增加657.69万元,增长11.71%。其中:
(一)人员经费情况。
人员经费529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974.19万元,同比增加89.41万元,增长10.1%,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4.47万元,减少228.4万元,同比下降59.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出国(境)费不列入预算,2、公务接待预算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按照财政要求2023年不列入年初预算,同比减少211.0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0.38万元,同比减少27.45万元,下降47.47%,减少的原因是我厅从实际出发调减预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27.27%,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厅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较上年增加1辆车,车辆类型为特种行业车,车辆类型与上年不同。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9万元,同比增加4.07万元,增长4.4%,增长的原因是新购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数量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支出1673.65万元,同比增加98.51万元,增长6.25%,占支出总预算的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2级基层农技培养学员经费。行政运行项目支出4192.25万元,同比增加503.83万元,增长13.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厅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5759.43万元,同比减少878.68万元,减少13.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9.4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类。一是集中采购预算351.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1%,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8.7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3.04万元。二是分散采购预算5407.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3.89%,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7.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170万元。
3.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情况。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2237.93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2237.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情况。我厅车辆编制数为18辆,实有在编数18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2辆,行政执法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7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3年无新增“三项资产”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厅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管理有用性的标准,结合单位职能、项目内容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可量化或定性、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我厅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并按要求完成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我厅2023年部门预算共有1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范围。预算资金16104.12万元,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1405.56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排查高风险和特色优势农产品风险隐患,为指导农业过程提供措施意见。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基础。二是针对全区科研、企业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按照国家条例要求,维护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及市场秩序。三是通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以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联动,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提升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兽药从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假劣兽药查处,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兽药产品安全有效。
(2)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项目602.89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将我厅相对成熟的农业农村政策或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法规或规章,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或行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持;二是保证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三是有效遏制全区农业违法大案、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全区农业执法规范、有序开展,执法错案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四是确保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全区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六是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471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举办农产品展示促销活动,为全区企业提供展示、洽谈、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我区农产品销售流通,打造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为关键任务,综合实施直接贸易、多元化进口、境外农业投资与新型农业国际合作等战略措施,推动广西现代农业发展。
(4)行业及产业调查与统计项目936.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等,提高统计数据准确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项目2282.87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编制、制订农业发展有关规划、政策、制度,开展项目检查及绩效考评,加强项目管理,促进产业发展。
(6)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项目565.2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2020年到2025年,组织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力争培养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乡镇农技推广服务岗位,下得去、留得住、做得好的乡镇农技人员,进一步优化乡镇农技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合服务效能,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
其他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的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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