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厅机关大院办公水电等设施的安装、保养、维修服务;负责厅大院房屋修缮、物业管理;负责大院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管理厅机关工作用车;协助厅机关完成会议会务及接待任务;负责农业农村厅固定资产和机关食堂管理;负责厅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户籍管理,消防安全,拥军优属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与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机关服务中心整合,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为顺应机构改革发展,更好地适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需要和本中心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后勤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关于同意自治区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批复》(桂农业人〔2011〕31号)中心内设机构为六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物业科、保卫科、服务科、车管科。各科工作职责如下:
综合科:负责中心文电、接待、外联、机要、人事、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行政、劳资、社保、福利、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工青妇及退休人员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中心办公用品采购。
财务科:负责编制中心年度预算、决算,监督、管理中心各项资金的使用;对中心非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运行成本的统计、分析和评价;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政府采购;负责中心各项经费的追加申请;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的经费管理。
物业科:负责厅机关办公区水电、电梯、办公用房及公有住房的维护与修缮等;负责全厅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与社区联系沟通;监督物业公司落实履行服务合同。
保卫科:负责厅机关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户籍、流动人口、民事调解、征兵、拥军优属等工作;配合厅机关做好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应急维稳等工作。
服务科:协助厅办公室文电文印、机要交换、厅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协助厅离退休处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厅办公室对机关食堂的管理;协助和指导厅机关生活区业委会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孩入托入学、小孩统筹医疗、工会会员福利等事务;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后勤服务工作。
车管科:负责司勤人员日常管理、安全教育;负责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调度与租赁等。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48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4.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4.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压缩行政事业管理运行保障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484.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4.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及改革前获得荣誉补助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2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死亡职工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降低14%,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3.农林水支出(类)1351.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9.2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减少2023年未完工项目(电梯钢结构改造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8%。其中:基本支出643.86万元,项目支出840.5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2.38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分项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52.55万元,决算支出53.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费用追加,增加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33.22万元,决算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6.61万元,决算支出1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2%。分项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5.36万元,决算支出12.4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81.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分项如下: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25.0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等。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31.44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后勤支出费用增加。
3.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1294.60万元,决算支出1295.42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后勤支出费用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分项如下: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24.92万元,决算支出22.0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2%。主要是由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增加经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比上年增加2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比上年增加25.03万元,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购置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开展的会务服务、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各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4%,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原因是车辆陈旧,易出故障,费用随维修次数的增加有所增长。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机关后勤保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11万元,平均每辆1.5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7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2.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7.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882万元(均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其中,本单位项目5个,本单位项目支出88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的财政拨款预算存在调整;二是个别绩效指标未量化,不便于评价和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前期充分调研项目需求,编细编实年初预算,避免年中出现大幅度预算调整;二是完善绩效指标设置工作机制,利用访谈、调研等工作机制,到项目责任科室或单位深入了解重大项目实施的过程、产出与效果,结合项目历年的实施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3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7.93万元,执行数为375.12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与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完成了对七星路办公区、新民路办公区、青山路办公区3个办公大院的物业服务,有效保证了3个办公区的办公条件。二是2024年共聘用72名物业服务人员,其中七星路办公区28人,青山路办公区30人,新民路办公区14人,人员到位率100%,为3个办公区的物业服务配备了充足的人力保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七星路办公区较为老旧,因此部分环境无法充分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集中力量优先保障办公区的安全,短期排查整改隐患,同步做好风险评估,用低成本优化局部环境。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维护,逐步推进办公环境改善。
2.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7.4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4.8万元,执行数为39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4台联想电脑、3台奔图打印机采购并通过验收,保障了中心的正常办公条件;二是完成了常年法律顾问、2项专项法律咨询、应急安全演练共4项咨询业务服务的采购,支持中心业务的正常开展;三是完成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大楼1号楼、2号楼、3号楼,青山路8号办公大楼共4栋办公楼的修理养护,保证办公区域的安全和稳定。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于2025年7月到期,所以截至自评日暂未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一步编细编实年初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值的准确程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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