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4〕77号)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广西考区考生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或智桂通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广西将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已有纸质证书已全部生成电子证照,遗失不再补发,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需打印时可自主打印。我厅颁发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含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三、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四、非广西考区获证人员,无法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前往获证考区查询。
五、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广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9849)。
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下载方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下载指南》。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下载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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