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广西尧丰药业有限公司进口石斛属杂交种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4〕30号)
广西尧丰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向我厅正式申请进口石斛属杂交种原料12000千克。该公司申请进口产品涉及的物种石斛属杂交种(学名:Dendrobium hybrids)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国务院2021年8月7日批准],属于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进出口其植株的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产品(包括含有该植物成分的产品)的物种,且申请进口植物有出口国泰国出具的人工培植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广西尧丰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广西尧丰药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进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石斛属杂交种(学名:Dendrobium hybrids)材料符合《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对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口植物的材料要求,批准发放广西尧丰药业有限公司《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批表》(审批编号:2024年第7号,有效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