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厅发〔2026〕3 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的情况,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 年版)》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 年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 年版)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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