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组建广西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9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咨询、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与技术指导作用,切实保障畜牧兽医行业生产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经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和公示等程序,我厅正式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名单附后)。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专家聘期5年。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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