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广西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8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区继续开展广西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试点期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2号,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仍按《试点实施方案》原有规定执行。
二、明确补贴资金来源与使用要求。本次试点补贴资金从已下达的2025年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列支,具体资金安排额度见附件,各县(市、区)用于补贴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的资金,不得超过附件明确的对应额度。剩余的2025年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其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保持一致。
三、支持糖料蔗分步式机收。为落实《加快提升糖料蔗机械化收获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桂政办发〔2025〕38号)有关要求,享受补贴的糖料蔗除杂中心需自行采购10把及以上果树修剪机(甘蔗剪)或1台及以上甘蔗割铺(堆)机,支持当地开展分步式机收作业。
附件:2025年广西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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