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8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
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要求,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方案(2022—2025年)》(桂农厅发〔2022〕114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集中建设一批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示范带动水稻增产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实现粮食均衡增产。紧紧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辐射带动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确保口粮自给,为全面落实广西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提供支撑,进一步增强我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
二、实施目标
围绕我区第一大粮食作物水稻生产,聚焦稳定扩大双季稻面积、提高单产目标,实施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示范带动全区水稻等粮食作物均衡增产。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县共创建水稻高产攻关相对连片100—500亩核心示范片350个,500亩以上核心示范片90个(具体见附件1),各地可根据生产实际,将示范片任务均衡分配落实到早、中、晚稻生产季节,要求示范片平均亩产高于当地平均亩产10%以上。
三、实施范围与资金使用
(一)实施范围
1.项目县选择。按照有利生产、适度集中的原则,由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推荐,自治区统筹考虑各地水稻播种面积、水稻高产攻关布局,并结合粮食主产县、水稻优势产区、上年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经专家评选确定在52个水稻主产县(市、区)实施。
2.核心示范片选择。项目县应因地制宜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群众意愿高、交通便利、水稻生产优势突出、示范带动力强、增产潜力大的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本项目的核心示范区。
(二)资金使用
从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中安排4000万元支持52个项目县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1.直接补助。对承担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任务的生产者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补助水稻生产主体的租地等成本。直接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元/亩。
2.物化投入补助。对统一供种、统一购买农资、统一提供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给予补助。
3.社会化服务补助。对示范片建设中委托农业服务组织开展一喷多促、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不低于项目资金的15%。
4.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的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的10%。
具体补助内容由各项目县根据实际确定,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要求执行。各项目县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补助标准、内容与时间期限,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率达100%。
四、实施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季节、补助方式、补助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各项目县实施方案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4年3月31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
(二)实施主体与建设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主体为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自治区对建设主体不作具体规定,由项目县根据当地实际和有关规定,遴选确定建设主体。
(三)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观摩。各地要统筹调配好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围绕高产攻关示范片,组织开展农技人员“揭榜挂帅”领衔示范片活动,“揭榜人”纳入专家技术指导组,争取邀请国家和自治区级专家指导示范片建设;要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确保高产技术落细落实落地。各项目县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1次以上。
(四)严格项目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抽查(验收)组,或由项目县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具体核验方法由各项目县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指导。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农业农村局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含项目验收报告)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五)整理台账归档。项目县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的文档材料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包片认领创建示范片,并成立相应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机构,统筹协调指导本地水稻高产攻关示范创建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落地见效。
(二)高标准创建示范片。各地要围绕集成推广水稻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地区,打造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开展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同时,加强在中低产田开展提高单产的攻关示范,加快推进中低产田单产提升。要求高产攻关示范片高产品种高产生产技术覆盖率达100%,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
(三)建立评价机制。自治区将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任务列入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督查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要求。在作物成熟期,市农业农村局可统筹开展县域间交叉督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年内组织辖区内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1次以上县域交流。各地可选择水稻优势品种,按生态条件、耕作方式、种植模式,分类型、分区域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竞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宣传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的利好政策和品种技术推广应用要求,分阶段跟进总结、多视角多方式宣传推广水稻高产攻关行动示范片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充分发挥示范片、项目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卫堃,联系电话:0771-5829845,电子邮箱:gxnctzzyc@163.com。
附件:1.全区2024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任务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标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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