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产丰收的若干措施(桂农厅发〔2022〕11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细落到位,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产丰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激励。自治区2022年新增安排的粮食生产激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重点用于“稳面积、优服务、增产量”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地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出台地方激励政策,切实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扩面积、强管护、提单产,提升种粮效益,推动粮食产能稳步提高。
二、优化种粮补贴发放程序,减少基层工作量。把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申报、审核、公示、抽查等发放流程工作由原来的分开分时进行调整为同一时间段一次性开展。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可简化程序由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结果直接拨付补贴资金,农业农村部门不另行办理用款申请。
三、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力度。按照各项种粮补贴的最高标准对全年种植水稻玉米面积(不含复种)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种植水稻玉米规模2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
四、用活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要及时用于因灾损毁的农田道路、排灌沟渠等建设,确保因灾损毁的农田及时恢复生产功能,不耽误下半年农时,坚决避免因灾撂荒。
五、实施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落实6400万元项目资金在平南等16个县(市、区)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打造千亩示范片320个、万亩示范片80个以上,辐射推广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带动粮食单产和品质提升,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六、开展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采取任务分解、包干包片等方式,将全年水稻玉米高产攻关示范片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完成全区今年150万亩水稻、50万亩玉米高产攻关示范片建设任务。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营造争相夺高产的浓厚范围,力争水稻玉米单产提高2%以上。
七、开展水稻社会化托管服务试点。实施好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重点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等作业环节。
八、做好“双抢”期间农机用油保障。继续做好作业农机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使证、驾驶证或跨区作业证等有关证件在指定的惠农加油站站点免费申请办理“农业用油服务卡”,作业加油可享受3%优惠。对于不便到油站加油的农机具,允许农机手凭“农业用油服务卡”和有效农机行驶证,按照有关规定到惠农加油站进行柴油灌桶;对用油需求较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机户,惠农加油站可以提供购买5吨以上农机用油的小额上门配送服务。
九、加快病虫害防控补助项目实施。各项目市、县(市、区)要按照补助标准与区域绩效目标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抓紧实施广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防控水稻、玉米重大病虫每亩次补助15元、农区蝗虫每亩次补助10元、红火蚁疫情每亩补助90元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对防治作业或采购防治药剂进行补助),抓住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及时统一开展防治,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必要时可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特事特办”等方式,开通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采购物资、购买防治服务,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确保防治效果和不误农时。
十、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督导考核,用活用好督查考核“指挥棒”。各地要对照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特别是把晚稻、秋玉米、秋大豆生产和夏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层层落实到地块,抢季节适时播种,加强田间管护,坚决完成种植面积任务。自治区将强化调度和督导,不定期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调研、指导和服务,对进度慢的市、县(市、区)实行通报、约谈或发布“红黑榜”制度;对粮食生产组织不力,没有完成种植面积、产量任务的市、县(市、区)进行问责,并相应减少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分配额度;在国家组织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市、县(市、区)将不予安排粮食生产激励资金。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