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农民培训对稳粮保供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结合春耕春种有利农时,组织全区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厅属有关单位开展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以下简称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向
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突出抓好重要农产品冬季管理和春耕备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坚强有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专项任务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工作重点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三个专项。任务分解见附件。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1.服务主要粮油作物生产。立足夯实粮油生产基础,围绕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冬季管理和春耕备耕开展培训。水稻重点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开展集中育秧、机械栽插、侧深施肥、一喷多促、增密增穗等技术培训。玉米重点推广耐密抗倒宜机收品种,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油菜重点围绕促弱控旺、清理三沟、防除杂草、防寒抗冻、防病治虫开展培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应至少举办一期相关主要粮油作物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主题培训班。
2.服务“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围绕肉蛋奶、鱼菜果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开展设施种养殖、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冬春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等专题培训,加快当地特色名特优“菜篮子”产品产业发展。
3.服务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重点提升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应至少举办一期农机化服务主体培训班。
4.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围绕重点作物、关键时段、薄弱环节以及极端天气变化,结合实际开展防灾减灾、灾后生产恢复培训,重点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培训,确保重要农产品安全越冬。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智慧农业、乡村文化、乡村旅游、生态康养、新能源等各类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根据不同产业的素质能力需求,举办专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1.服务文明乡风建设。着重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
2.服务乡村建设治理。着重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耕文化和乡村文化进农村、进课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三、组织管理
(一)培训组织实施
1.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有关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局、有关实施单位应规范开展培育工作。每个培训班的规模原则上应在30—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培训班不超过50人。
2.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做到一班一案,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培训内容设置应根据不同作物特点做到分产业选题、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实施,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采用送教下乡形式开展重要农产品关键技术专题培训或农业防灾应急培训的,总学时不低于40学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的,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区内集中培训的,总学时不低于72学时;区外集中培训的,总学时不低于55学时。合理设计各类课程占比,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培训信息数据。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各级农业农村局、有关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资金开支效率。培育标准商本级财政部门确定,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资金开支范围参照农社综函〔2025〕15号文件有关要求,可使用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三)培训机构遴选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指导培育机构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农社综函〔2025〕15号文件要求,培育机构经确定后,要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
(四)跟踪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培育机构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方式方法面向当年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每个培训班应面向不少于30%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每人接受服务次数应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跟踪服务形式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宣讲、发展帮扶以及推荐、组织高素质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竞赛、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应早部署、早谋划,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细化工作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特别是把落实好主要粮油作物冬季管理和春耕备耕专题培训作为服务支撑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强化指导和监督,保障培训有序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应立足实际,策划组织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标志性活动。
(二)强化协作协同。加强与组织、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与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力量的衔接配合,充分用好“云上智农”等在线学习平台,形成工作合力。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与农民中职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国家和地方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相衔接,夯实培训成效。
(三)强化典型推介。各地及时总结专题培训的成熟机制和培训模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全面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典型案例及亮点成效应及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厅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工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专项任务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根据各地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及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等专项任务。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以市为单位,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工作材料,于2026年5月8日前报送至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人:罗云,联系电话:0771-2182555;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黎梦荻,联系电话:0771-2182826,电子邮箱:gxngxpxb@126.com。
附件:2026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任务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名称 | 操作 |
| 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