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区统一灭鼠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2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植保部门鼠情监测调查数据、种植结构、气候因素等综合分析,预计2025年全区农区鼠害呈总体中等发生,局部呈偏重发生趋势,发生种类以褐家鼠、黄毛鼠、板齿鼠、小家鼠、黄胸鼠等害鼠为主,预计农田鼠害发生面积1800万亩。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农区鼠害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植保〔2025〕13号)要求,为实现“保生态、护产业、健康宜居”的鼠害防控目标,各地要认真抓好春季农区统一灭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农区鼠害是重要的农业有害生物,由于其活动范围广,取食量大,破坏力强,对农业生产、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态均可造成严重危害。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区鼠害防灾防疫工作,认真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鼠害防控属地责任。要加强鼠情汇报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鼠情信息和防控意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灭鼠活动,确保农区鼠害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做好鼠情监测,指导科学灭鼠
各地植保部门要认真做好鼠情调查监测工作。全区5个国家级鼠情监测点(灵川县、灵山县、北流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柳江区)要认真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农区鼠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鼠情监测,并定期将鼠情监测信息汇总分别上报全国农技中心农药药械处及自治区植保站药械科;12个自治区级鼠情监测点(全州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宜州区、天峨县、八步区、平南县、陆川县、武鸣区、上林县、龙州县、田东县、防城区)要坚持开展鼠情监测调查,按要求定期向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2025年广西农区鼠害监测与综合防控技术示范区(马山县、全州县、钦南区、桂平市、天峨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购置鼠害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开展鼠害物联网智能监测,重点推广直线型TBS(围栏+捕鼠器)等鼠害绿色防控技术,并优先推广使用不育剂和生物鼠药等新型杀鼠剂,发挥样板引领作用,带动面上农区鼠害防控,实现化学杀鼠剂减量增效控害。
各地在开展鼠情监测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鼠类,防止感染鼠传疾病,如发现不明原因的死鼠要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防止鼠传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同时,各级植保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强鼠害调查和鼠情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测预报,科学指导灭鼠工作开展。
三、坚持科学防控,提高灭鼠效果
各地应根据当地鼠情、作物布局特点及鼠害发生规律新特点,参照《2025年广西农区鼠害防控技术方案》(附件),科学制定本地农区鼠害防控技术方案。重点推广应用毒饵站灭鼠技术、TBS围栏灭鼠技术以及综合灭鼠技术,大力推行“五统一”“五不漏”的灭鼠模式,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一宣传培训、统一鼠药供应、统一配投毒饵”,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田”,提高鼠害防治效果。
四、抓好示范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各地要通过培训班、现场会和电视、广播、报纸、板报、短信、互联网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推广科学灭鼠和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灭鼠。同时,积极做好农区统一灭鼠示范工作,建立科学防控鼠害示范样板,示范推广科学、高效、绿色灭鼠技术,带动本地区灭鼠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推广毒饵站灭鼠技术、TBS围栏灭鼠技术以及综合灭鼠技术,推广应用不育剂、生物杀鼠剂等新型鼠药,严禁使用毒鼠强等违禁鼠药,减少对非靶标动物及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推进农区鼠害可持续控制。
五、加强鼠药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2567号公告[《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中,溴敌隆、溴鼠灵、氟鼠灵、C型和D型肉毒素等目前市场常用的8种杀鼠剂全部被列入限制名录,要求实行定点经营。农药管理部门要加强鼠药市场监督管理,严禁市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鼠药,引导和指导鼠药定点经营,理顺经营渠道,确保杀鼠剂的市场流通和市场供应有序规范,方便群众能及时购买到安全高效杀鼠剂。
请各市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本市2025年春季和全年农区统一灭鼠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植保站(药械科)。联系人:覃舰莹,刘芷函,联系电话:0771-5880789,电子邮箱:gxzbyxk@163.com。
附件:2025年广西农区鼠害防控技术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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