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项目(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精神,2025年在我区有关市、县(市、区)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提升—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已下达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为做好基地创建有关工作,我厅制定了《2025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项目(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项目(创建优质
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
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要求,我厅安排了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提升—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我区创建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顺利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业农村部部署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以绿色、有机、地标、“名特优新”、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农产品为重点,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高标准创建3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4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见附件1),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食品生产模式、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完善生产档案制度、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等,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
二、实施重点
(一)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
1.不断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重点打造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形成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等,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开展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科学、合理制定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资金管理。不断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占比,采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信息并在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信息采集系统上填报,数据采集合格率达90%(含90%)以上。到2025年底,县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占县内食用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比重达到40%以上。
2.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对辖区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每个产品都开展产品检测,加强对新增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产品的申报管理。辖区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售产品都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行带证上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主导品种,对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或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梳理、推广使用或制修订,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推广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设立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牌,开展绿色生产技术培训500人次以上。
3.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一是充分发挥辖区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促农增收作用,通过“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连农带农模式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二是促进特色产业发展。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壮大,促进企业发展,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示范社、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体。三是依托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脱贫户帮扶机制,带动脱贫户发展绿色生产,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二)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
1.加强标准制修订并宣贯。组织专家梳理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构建标准体系,按“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编制特色鲜明、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综合文本。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标准体系制度上墙,并印发简单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
2.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上墙,指定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基地设立标牌,清楚标示种养品种、地域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建设企业快速检测室并配备胶体金快检设备及试剂;严格执行上市前自检制度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接受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溯源体系及信用等级档案,参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3.加强技术服务与推广。组建由政、产、学、研相关人员组成的产品标准化专家服务队伍,全年开展专业化、全程化、标准化技术服务;以“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向周边农户推广标准化生产体系;开展标准化技术培训、宣传和推广,并开展标准宣贯培训1场以上。
4.加强产品检测及认证。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产品特色品质监测和产品品质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推动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组织经营主体申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等农产品质量认证或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建设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指导,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汇总、统计、上报有关进展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基地所在县(市、区)要加强指导基地建设工作,高标准谋划好基地项目建设。各项目所在市、县(市、区)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实施和农业品牌培育工作中,要加大对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不定期派出工作指导组,了解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二)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周期为2025年1—11月,有关市、县(市、区)要结合项目实际,按照附件2或附件3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3月底前完成细化工作方案;5月底前完成有关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8月底前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缺陷和不足进行补充完善;9月底前完成项目创建,并开展项目前期验收;10月由各项目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核验。
(三)加强技术支撑。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成立技术专家组,研究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举措,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品质。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力度,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平台,扩大产品推介范围。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专营店,或在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支持生产和营销企业建立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品牌直播带货等宣传推介活动。
四、资金使用范围与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
1.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全区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3个,每个重点县补助40万元,共补助1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制度建设、基地监管、产地监测、产品检测、购买生产资料投入品、宣传培训、制作基地牌、绿色有机认证等方面。
2.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区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每个基地补助20万元,共补助8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制度建设、基地监管、全产业链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产地产品检测、制作基地牌等方面。
(二)资金使用要求
1.资金管理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要求,各项目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金补助方式为直接补助,资金下达后,请各项目市、县(市、区)及时对接财政部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2.绩效管理要求。各项目市、县(市、区)要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各项目市、县(市、区)要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监控,按要求填报预算执行进度,第二季度末配合我厅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时报送监控表与佐证材料,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实现同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与报告。各项目市、县(市、区)要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与相应的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评价工作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等内容。三是落实好整改工作。各项目市、县(市、区)要配合我厅开展绩效评价、落实整改等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部门评审意见,落实整改意见。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与结果应用。各项目市、县(市、区)要公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信息,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联系。联系人:陆燕,联系电话:0771-2182662。
附件:1.2025年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清单
2.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创建标准
3.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标准
4.2025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项目(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绩效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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