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2023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和化学农药使用量,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专家会商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区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果树、蔬菜(含豇豆、芹菜、韭菜)、茶树等主要作物重大病虫害及草地贪夜蛾、农区蝗虫、橘小实蝇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科学防病治虫保丰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到位
各地要将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范围,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责任、资金、人员、物资、技术等。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有关要求,围绕“县有机构乡有人”的目标,加强基层植保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病虫害监测防控活有人干、事有人管。要依法规范执行信息汇报、发布制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综合治理,突出主要作物、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大病虫防控,组织打好关键防治战役,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面上持续、有效、安全地控制病虫灾害。
二、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防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组织和保障植保技术干部开展农作物病虫系统监测和大田普查,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情报,提出防治对策,做到病虫早发现、早处置。在病虫防治关键时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农民适时、科学防治。各地在监测防控重大病虫过程中,要注意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发展和防控工作动态,做好纵向横向信息沟通交流,牢牢把握防控主动权,并为基层技术人员下田监测调查、进行指导和防控提供保障。
三、完善预案制度,抓好应急防治
各地要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桂农厅发〔2019〕186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当地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及早做好应急贮备、准备和演练工作,密切监测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重大病虫灾害发生动态。一旦暴发农作物病虫害,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安全控害。
四、抓好示范培训,推动面上防治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整合资源,层层建立重大病虫综合防治、农药减量、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加快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强化以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技术为核心的绿色植保集成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介和农家小课堂、咨询台、农民田间学校等平台,结合现场指导培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带动、推动面上防治工作开展。
五、强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
各地要大力支持、扶持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加强技能培训,强化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在项目和资金上鼓励和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优先采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扩大融合应用规模,探索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新模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要确保种桑养蚕区、放蜂区的用药安全,不影响桑蚕生产和蜜蜂养殖。
六、强化农药监管,确保防控成效
各地要做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抽查行动,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药”,维护农民利益,确保防治效果。切实抓好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防范发生农药生产性中毒、农作物药害事件。
附件:1.2023年广西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
2.2023年广西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
3.2023年广西油菜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4.2023年广西甘蔗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
5.2023年广西果树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
6.2023年广西蔬菜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7.2023年广西豇豆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8.2023年广西芹菜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9.2023年广西韭菜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10.2023年广西茶树主要病虫害防控方案
11.2023年广西草地贪夜蛾监控方案
12.2023年广西农区蝗虫防控方案
13.2023年广西橘小实蝇防控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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