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7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目前我区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为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进一步提升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南方水稻机械化种植推进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2〕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2年广西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全面梳理本市水稻机种发展情况,深入分析机械化水平低的原因,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谋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抓紧落实落地工作措施,实行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合力促进水稻机种水平持续快速提升,为水稻稳产增产提供机械化支撑。
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今年水稻机种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农机中心科技推广部。联系人:周林艳,联系电话:15177138622,电子邮箱:KeJTGB@njfwzx.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广西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南方水稻机械化种植推进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2〕2号)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区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有关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保障粮食稳产增产。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围绕粮食稳产增产的总要求,以提高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全力组织机械化生产作业、发挥补贴政策导向作用、探索推广适宜的育插秧模式、加大新型服务组织培育、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快地方标准制定、推动新型适用机具研发及鉴定、树立示范县典型样板为重点任务,加大政策扶持,整合多方资源,推动水稻生产机械化全链条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30%,其中机种水平达到47%以上;培育扶持农机服务组织100个以上,机械化种植作业补贴面积达到22万亩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组织机械化生产作业。积极发挥农机系统优势,抓住春耕、“双抢”等水稻种植重要农时节点,全力做好水稻插秧机《农机跨区作业证》的免费发放和登记备案工作,落实跨区作业的插秧机及其运输车辆免费运行政策。协调农机产销企业和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优化售后服务,确保各区域水稻种植机具投入充足、机具状态良好。组织发布和及时更新水稻机种作业市场信息,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引导水稻插秧机有序流动,合理安排作业任务。
(二)发挥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宏观引领作用,补贴资金向高性能水稻机械化移栽机具倾斜,按程序将补贴测算比例从30%提高至35%。积极推进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列入新产品试点补贴范围,夯实育插秧设施装备基础。到2022年底推广育插秧机具100台,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的区域性育秧中心。
(三)探索推广适宜的育插秧模式。重点加强大田集中育秧和工厂化育秧等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育秧模式推广应用。联合农业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农机企业等开展常规毯状苗机插、有序抛秧和机直播等水稻机种技术模式对比试验示范,总结优化适宜广西双季稻区育插秧模式。到2022年底建立水稻机种技术模式对比试验示范点6个以上,示范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四)加大新型服务组织培育。充分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和新产品试点补贴等政策措施,将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水稻机械化育秧、供秧、插秧的主体力量,加大区域性育秧中心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等生产薄弱环节补贴力度。改善育插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作业服务覆盖能力。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的指导支持力度,探索适宜广西双季稻产区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方式,一站式解决小农户水稻生产难题。遴选推介10个以上育插秧技术娴熟、成本质量控制好、服务覆盖能力强的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五)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科研院所、农机企业等组建广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专家指导组,分桂东南、桂中北、桂西南片区开展包片分区指导、咨询等服务。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农机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咨询、巡回指导等技术服务。组织各地农机、农艺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提升机械化种植技术应用能力。到2022年底组织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4万人次以上。
(六)加快地方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广西地方标准《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技术规程》发布实施,加快开展广西地方标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技术调研、试验验证、征求意见等相关制定工作,大力推进《水稻机械化直播技术规程》《农业无人机作业技术规范》《水稻育秧工厂化生产与大田无纺布培育技术规程》3项广西地方标准立项申报。通过制定水稻机械化种植等相关地方标准,科学、规范、高效推动水稻生产机械化全面全程发展,为育插秧提供技术保障。
(七)推动新型适用机具研发及鉴定。积极引导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研究和育插秧装备的科研攻关。积极引导本土企业或引进外省先进育插秧装备制造企业在广西设厂或创设工作站,重点研发、生产、推广移动式水稻田间育秧播种机、有序抛秧机、直播机等新型适用的水稻育插秧装备。自治区试验鉴定机构在现有插秧机、直播机、育秧生产线等育插秧装备鉴定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水稻抛秧机等水稻机械化种植装备的鉴定能力,扩大检验检测资质范围,积极承担鉴定任务,为新型适用育插秧装备补贴政策的顺利落实及推广运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八)树立示范县典型样板。引导1—2个符合条件的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前期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指导贵港市争创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努力打造一批模式优、机制好、效果佳的水稻机种示范基地,加强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提升全区水稻机种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把推进全程机械化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支持,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政策,对水稻育插秧环节机具实施应补尽补,并向水稻主产区倾斜,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试点补贴落地,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精神,落实育秧中心建设设施用地政策。
(三)强化技术支撑。成立自治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专家指导组,按片区分组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咨询、巡回指导等工作。各地要加强与专家组的沟通,充分利用当地农技、农机推广骨干力量,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组织召开(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田间日”、开设网络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水稻机械化种植推进工作成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