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糖料蔗机收作业补贴和高效机收基地创建以奖代补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1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崇左市糖业发展局:
为充分发挥制糖企业在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辅助和引导作用,提高政策补贴资金审核发放效率,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鼓励制糖企业参与糖料蔗机收作业补贴和高效机收基地创建以奖代补创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糖企业参与相关工作的方式
制糖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自愿参与所在蔗区范围内糖料蔗联合机收(指使用同一台机械一次性完成扶倒、切割、剥叶、切梢、装载等工序的机收作业,含分段式和整秆式)作业补贴和高效机收基地创建以奖代补创新试点工作,为所在蔗区糖料蔗联合机收作业和高效机收基地创建提供指导、辅助服务等相关工作。
(一)参与联合机收作业补贴工作的方式。制糖企业自筹资金建立蔗区农机作业信息监控平台,通过远程监测系统终端对所辅助服务的机收作业主体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在案。核查作业信息的真实性,为联合机收农机作业主体申领作业补贴资金提供佐证材料,并协助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二)参与高效机收基地创建的方式。指导所在蔗区高效机收基地创建实施主体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并通过自建的蔗区农机作业信息监控平台将方案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指导基地创建实施主体实施宜机化改造,对每一块蔗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状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佐证材料。通过自建的蔗区农机作业信息监控平台和远程监测系统终端,监督实施主体对基地宜机化改造后的蔗地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做好摄像、拍照记录。核查基地创建主体以奖代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创建主体申领奖补资金提供佐证材料,并协助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二、工作流程
(一)联合机收作业补贴工作流程
1.制糖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记录联合机收作业主体开展糖料蔗机收信息,同步上传广西农机化信息管理平台。
2.制糖企业负责核查作业主体提交的联合机收作业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核查证明。核查过程中,如出现作业主体提供的作业数据图所反映的信息与糖厂出具的甘蔗入厂量不一致的,以糖厂提供的实际扣杂前入厂量证据为准。制糖企业出具的联合机收蔗入厂量证明所加盖的制糖企业公章,可用制糖企业农务(原料)部门公章替代。
3.制糖企业负责将作业主体提交的机收作业补贴申报材料和制糖企业出具的核查证明,通过蔗区农机作业信息监控平台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审批。
4.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对作业补贴申报材料和制糖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采取书面审核与实地抽样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实地抽样审核不得少于5%。审核通过的,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算材料报县级财政部门后,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付手续。
(二)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工作流程
1.制定方案。制糖企业指导实施主体参照相关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并通过制糖企业监控平台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备案材料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2.实施宜机化改造。由实施主体对基地内的地块进行宜机化改造。制糖企业对每一块蔗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状况进行拍照、摄像,上传到监控平台,作为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
3.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进行基地宜机化改造后,实施主体需在基地范围内完成全程机械化作业。制糖企业通过监控平台,对作业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收集佐证材料,上传到监控平台,作为提供佐证证明的台账,同时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存。
4.核查。基地创建工作结束后,实施主体通过制糖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奖补申请,由制糖企业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的高效机收基地审核标准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结论和奖补建议。
5.审核验收。核查不达标的,由制糖企业指导实施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核查达标的,由制糖企业通过蔗区农机作业信息监控平台上传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基地创建以奖代补申报材料和制糖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的,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算材料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付手续。
三、工作要求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第一批试点选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制糖企业参与,后期将视情况扩大范围或全面推广。试点期间,应尊重各机收作业主体和基地创建实施主体的意愿,不同意参与的,仍按《实施细则》和《若干措施》规定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制糖企业要成立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精干人员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具体抓、制糖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保障。制糖企业可采取预付或垫付资金的方式支持试点工作,对实施宜机化改造、农机作业等给予先行垫付,对基地糖料蔗种植、农机购置等给予预付支持,并积极推广远程监测系统终端,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蔗区作业农机远程监测系统终端的安装率。
(三)加大宣传培训。有关县级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蔗农、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宣传开展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补贴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内容,对实施试点工作的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和农机服务组织、基地经营主体开展试点政策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督指导。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对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指导试点工作的落实。
附件:项目市、县(市、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附件
项目市、县(市、区)名单
一、各有关项目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一)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百色市、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二)宾阳县、武鸣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青秀区、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柳城县、柳江区、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上思县、田林县、罗城县、扶绥县、江州区、宁明县、凭祥市农业农村局。
二、各有关项目市、县(市、区)农机中心
(一)柳州市、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农机中心,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
(二)武鸣区、柳城县、柳江区、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上思县、田林县、罗城县、扶绥县、江州区、宁明县、凭祥市农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