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实施好广西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农机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199号)部署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报废补贴范围
根据农办机〔2025〕3号文件要求,在补贴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其他拖拉机、微型耕耘机、耕整机、旋耕机、打(压)捆机、果蔬分级机、碾米机、茶叶炒(烘)干机、茶叶揉捻机、粮食输送(提升)机、粮食清选机、谷糙分离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水稻抛秧机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水稻抛秧机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可实现同类功能和作业的新机具设备为前提。补贴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5)》(附件1)。不再执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8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二)》。桂农厅规〔2024〕8号文件的附件6《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修改为本通知附件2、附件9《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修改为本通知附件3。报废补贴对象、报废条件、报废补贴操作程序等相关工作要求本通知未提到或修改的部分仍按桂农厅规〔2024〕8号文件执行。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各市要按照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件和桂发改环资〔2025〕199号文件有关要求,管好用好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要按照国家要求创新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施补贴资金提级兑付,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自治区将对提级兑付工作开展调度、跟踪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依照程序完成农机报废申请材料的审验公示等相关工作,向市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交审核通过的农机报废补贴资金支付表(附件4)及农机报废补贴资金支付明细表(附件5),市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依据材料进行补贴资金兑付。各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确定本市报废补贴活动终止时间,若某市未按自治区部署执行导致实际补贴量超出自治区下达资金额度的,超出部分由当地财政负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各设区市确定。
四、强化政策实施保障和监管
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导基层抓好落实。要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创新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机制,鼓励根据实际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探索提升补贴资金兑付效率新路径。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加强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本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提请申请补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的均视为有效。请各市于2026年1月1日前,将本市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政策实施情况(含资金安排数、申请录入数、实际兑付数、报废更新台套数等)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机中心。联系人:何铭钦、蔡珏,联系电话:0771-3133031、0771-2182607,电子邮箱:cfb@njfwzx.gxzf.gov.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5)
2.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3.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4.县(市、区)2025年度农机报废补贴资金支付表
5.县(市、区)2025年度农机报废补贴资金支付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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