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粮食生产激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桂农厅发﹝2022﹞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评价评分标准》(桂农厅发﹝2023﹞27号)及有关规定,我厅对各县(市、区)2026年粮食生产激励进行了评价评分,现将拟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505室,联系电话:0771-2182757。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6年粮食生产激励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9日
附件
2026年粮食生产激励名单
本次拟激励60个县(市、区),对排名前40的粮食主产县和排名前20的非粮食主产县给予资金激励。
(一)粮食主产县激励名单:兴安县、宾阳县、永福县、灵川县、八步区、邕宁区、合浦县、钟山县、平乐县、港北区、兴业县、田阳区、武鸣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果市、天等县、临桂区、隆安县、全州县、灵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昭平县、都安瑶族自治县、港南区、武宣县、象州县、平桂区、博白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平南县、上林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宜州区、田东县、柳城县、北流市、钦北区、灌阳县、马山县、大新县。
(二)非粮食主产县激励名单:铁山港区、银海区、蒙山县、扶绥县、海城区、大化瑶族自治县、田林县、荔浦市、南丹县、东兰县、凤山县、江南区、巴马瑶族自治县、青秀区、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金城江区、良庆区、资源县、合山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