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安振元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资格认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8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属地县(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实地核实认定,所属设区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备案,拟对广西安振元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资格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3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182607,电子邮箱:gxnynctnj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