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更新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研究防控对策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普宣传,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并全部纳入“八桂农安”监管平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为满足工作需要,专家库主要面向以下专业领域征集专家。
(一)政策标准(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与标准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数据分析与安全评估等)。
(三)生产规范(种植、畜牧、水产等领域的标准化生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管理等)。
(四)课题攻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研项目、技术攻关)。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和应急事件处置(包括舆情处置)。
(六)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领域。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对我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内容较为熟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学术权威。
(三)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愿意参与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够科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提供科学的防控对策和措施。
(四)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基层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身体状况良好,可适当放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积极参加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三、增补专家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申请(推荐)表》(附件2),附上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专业方向请尽量细化,可以细化至种类品种;可以是当前专业方向,也可以是曾经从事且较为擅长的专业方向。
(二)单位初审。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核实本市、本处室(单位)专家申报材料,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专家本人在“八桂农安”监管平台上申报,并上传《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申请(推荐)表》(附件2)。
(三)审核公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对拟入库专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专家库动态管理工作需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分析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桂农厅函〔2020〕467号)公示的134名专家(附件1),须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体系。本次信息登记由专家本人直接办理,无需所在单位另行审核。凡在2026年1月16日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视为专家本人自愿退出专家库和放弃申请。
(二)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处室、有关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人数不限),并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入库后,可不定期在专家库增补专家或更新专家信息。
今后我厅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课题攻关、项目评审及专题会议等工作时,将依据工作需要,优先从专家库中邀请专家,共商监管良策,切实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张远明,联系电话:0771-5829058。
附件:1.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分析专家库名单
2.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申请(推荐)表
3.“八桂农安”监管小程序-专家入库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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