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九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情况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14号)要求,经企业自查,县级、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逐级审核,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检查等程序,对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等11家企业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程序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11家企业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7—13日(7天)。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反馈。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1-5855112,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电子邮箱:gxxmsyc@163.com。
附件:第九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第九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1.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
2. 兴安县帝禾牲畜屠宰有限公司
3.桂林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4. 藤县食品公司藤城家畜定点屠宰厂
5.北海市恒烽食品有限公司
6. 灵山县食品公司太平购销站
7. 浦北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小江分公司
8. 广西神龙王农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9. 田东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
10. 昭平县安丰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11.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桥屠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