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遴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1〕49号)有关要求,经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等程序,拟确定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反映(信函以送达邮戳为准)。
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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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